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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A+新秀設計競賽
July(鎖骨) 2016/3/6 13:52

2016A+新秀設計競賽

官網: http://a-plus-taichung.com/?q=node/97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激勵青年學子從事創意設計,發掘優秀創意人才,
建立中部地區創意產業交流平台,為國內設計領域帶來嶄新的創意推動力量。


報名資格

凡參與「2016 A+新秀設計展」作品展覽者均可參與


報名類別

視覺傳達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
1. 識別設計類
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 海報設計類:各種商業行銷推廣、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宣傳海報作品。

3. 包裝設計類
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4. 印刷設計類
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5. 其他:工藝設計、公仔設計等設計作品。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
1. 交通工具設計:車輛、飛行器、船艇。
2. 設備儀器設計: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
3. 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辦公用品、廚具、廚房用品(碗、盤、杯子等)、衛浴設備與相關用品、家具。
4. 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家用電器、照明設備。
5. 其他類: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
時尚設計類 時尚設計類包含服裝設計、鞋樣設計、包包設計、飾品及配件設計。
1. 服裝設計:各類時尚服裝。
2. 鞋樣設計:時尚男女鞋款。
3. 包包設計:手提包、郵差包、托特包等各式包款。
4. 飾品及配件設計:項鍊、手鍊、戒指、耳飾、髮飾、別針、胸針、披肩。



空間設計類 空間設計類包含建築設計、室內設計。
1. 建築設計:建築結構設計、都市計劃、都市設計、敷地計劃、景觀設計。
2. 室內設計:空間規劃、櫥窗設計等。
數位媒體類 數位媒體類包含數位遊戲設計、互動多媒體設計、行動加值應用軟體、數位影像。
1. 數位遊戲設計:數位遊戲設計、數位遊戲動畫設計、數位遊戲介面設計。
2. 互動多媒體設計:互動介面及網站設計。
3.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以及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遊戲程式。
4. 數位影像: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以及2D或3D之數位動畫作品。


競賽方式

※第一階段報名
1. 報名時間:105年3月1日(二)起至4月8日(五)24:00截止。
2.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截止日前至「2016 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報名。
3. 報名資料說明:
①上傳圖檔限制:2張A3(29.7X42公分),JPEG檔,檔案大小5MB以下(不得小於1MB,以防圖檔過小無法辨識),
A3範圍內可自行編排畫面及說明文字,做為第一階段評選使用。
②作品設計特點:以200字為原則,說明表現設計特色。
③報名數位媒體設計類者,除作品照片外,請檢附可觀看之作品連結網址,時間長度30至60秒,
名稱以「學校系所名_報名作品名稱」命名,以利評審評選。
報名數位遊戲、互動多媒體、行動加值應用軟體者,建議可將操作流程拍成30至60秒影片說明,
展示其特色及重點,於線上報名時檢附可觀看之作品連結網址,作為評審評選用。
※為保障參賽同學權益,建議將參賽作品設定為非公開影片,使只有連結者才能觀看。
④線上報名時,請完整填寫作品名稱、勾選類別,並自行確認上傳圖文資料能正常瀏覽與清楚辨識,
若因上傳過程出錯導致作品資訊不清,影響評審初選結果,參賽者須自行承擔。
4.完成線上報名:由系統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報名者E-mail信箱。
5.第一階段入圍通知:接獲由執行單位通知信函之參賽者,請務必繳交第二階段評審所需資料。

※第二階段資料繳交
凡第一階段入圍者,務必依照以下規定繳交資料。
1. 繳交期限:入圍名單公告日起至4月15日(五) (以郵戳為憑)
2. 繳交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391號11樓之5,收件人「2016 A+新秀設計競賽執行單位」收。
3.繳交資料
①作品圖片:6~10張作品圖,尺寸不得小於10 x15cm,解析度
300dpi,CMYK色彩模式,TIF檔(可包含細部近拍與整體圖)。
數位媒體類參賽者,請自行截取畫面,並依照繳交規格送件;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品名稱_順序」,例如「12345_作品圖片_001」。
作品圖將作為編輯活動專刊使用。
②設計者或團隊照片:至多2張,尺寸10 x15cm,解析度300dpi;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者照片_順序」。
③報名表及作品文字說明:請上「2016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下載;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報名表」。
文字將作為編輯活動專刊使用。
④著作權授權與個資同意書紙本繳交:請上「2016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下載。
4. 將上述第①~③項燒錄成光碟並以「參賽類別_報名編號」命名,連同第④項紙本,一同繳交至指定地點。
註:同件作品與資料之光碟可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不同報名編號,請分別燒錄。


評審方式

採「初選」與「決選」二階段進行。
1.初選;評審依上傳至線上報名系統之作品檔案,進行初選評選作業。

2.決選:評審依現場展出作品,進行現場評審,入圍作品必須於活動現場展出,並對評審團進行說明,若無展出視為放棄。
3.決選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之專業評審,於A+新秀設計展場地內,
就入圍作品之學生代表說明後進行評選,評選決議方式以序位法及綜合討論後,評選出各組獲獎作品。


報名期程

參賽者報名 105年3月1日至4月8日 線上報名、上傳報名資料
第一階段評審 4月13至4月20日
入圍名單公布 4月29日 公布官方網站,並以e-mail通知
第二階段資料繳交 4月29日~5月10日 繳交內容請上官方網站查詢。

獎勵辦法

總獎金59萬元整(合約規定總獎金53萬元)
A+全場大獎 由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5大類中選出1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15萬元獎金。
※原始提案建議修改全場大獎乙名獨得20萬,調降為15萬元

金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5大類各選1名共計5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6萬元獎金。

銀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5大類各選1名共計5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2萬元獎金。
※原始標案每名各1萬元,調高為2萬元

銅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5大類各選1名共計5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8仟元獎金。
※原始標案每名各6仟元,調高為8仟元

入圍 頒發獎狀乙只。

其他 得獎者及入圍者,依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狀及指導老師感謝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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