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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中華區插畫獎
July(鎖骨) 2015/6/30 19:57

第四屆中華區插畫獎

官網: http://www.gciawards.org/

作品徵集

1/7 - 31/10/2015


參賽須知

甲) 參賽作品圖像檔案規格﹕

解析度:每個檔案不大於A4(210mm x 297mm),
RGB,150 dpi,jpg格式 (品質﹕12)
檔案名稱: 英文姓 + 名 + 編號 + .jpg
例:(第一張:chan_kai_yin_01.jpg) (第二張:chan_kai_yin_02.jpg)

註﹕主辦機構日後會另發函邀請入圍的參賽者提交作品高解析度檔案,以作出版得獎作品集之用。

乙) 參賽步驟
第一步 – 網上提交報名表格
所有參賽者必需於網上提交報名表格,而參加學生組的參賽者另需提交學生證副本。
1.1 報名表上的所有欄目均需準確填寫,以利評選作業。
1.2. 所有參賽者必須填妥網上報名表格並於網上提交
第二步 – 提交參賽作品
本會強烈建議所有參賽者網上遞交作品。
2.1. 網上提交參賽作品
2.1.1. 請將參賽作品上載至比賽網站。
2.1.2. 成功上載作品後,畫面會出現「您已成功上載作品」訊息。
2.1.3. 上載編號及您的參賽資料會立即發出至您的電郵作記錄之用。
如因網路繁忙問題未能成功上載作品,請將作品檔案燒錄在CD光碟或光盤。
2.2 郵寄CD光碟或光盤
2.2.1. CD光碟命名方法
(i) 光碟檔案名稱:英文姓 + 名,例:(chan_kai_yin)。
(ii) 光碟正面必須寫上參賽者姓名(中文及英文)。
2.2.2. 郵寄提交作品資料需包括﹕
(i) 列印的報名表格及上載編號。
(ii) 含參賽作品檔案的CD光碟或光盤,檔案規格請參閱甲部資料。
(iii) 郵寄信封必需註明「參加第四届中華區插畫獎」,寄至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郵箱。
第三步 – 繳交參賽費
3.1 參賽者可選擇透過銀行轉賬或郵局匯款繳付參賽費,請保留收據。
3.2請將收據掃瞄或拍照,再上載至比賽網站(注意﹕收據上的銀碼及賬號需清晰顯示)。
3.3 成功上載收據後,畫面會出現「您已成功提交收據」訊息。

獎項組別
台灣
第一至第五個獎項
每張: 新台幣480元正
每組: 新台幣1200元正
第六個獎項 (學生組)
每張: 新台幣150元正
每組: 新台幣300元正
付款方法
1. 銀行轉帳
戶名: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
銀行:第一銀行(圓山分行)
帳號:140-10-027659
2. 郵局匯款
戶名: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
立帳郵局:台北大同郵局
郵局代號:700
帳號: 0001470 0596299
(丙) 收件及查詢
寄: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
地址:11468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92巷24弄17號1樓
轉交「羅小姐」
電郵:cacci.asia@gmail.com
電話﹕+8862 2857 3810 (專線)

大會保留所有對此獎項進行修定的權利,計劃如有改動,以大會網站之最新內容為準。


七大獎項

第一項:中華區最佳廣告、市場推廣插畫獎
表揚已應用於廣告設計、市場推廣、幻視藝術、包裝設計等項目的優秀插畫。

第二項:中華區最佳出版插畫獎
表揚已應用於出版如在報紙設計、雜誌設計、小說設計、兒童故事及繪本等項目的優秀插畫。

第三項:中華區最佳動漫及新媒體插畫獎
此重新命獎項為表揚經已應用於動漫及新媒體設計內的插畫,
包括動畫、漫畫封面、網址設計、電玩遊戲、Apps、社交媒體、電影等專案的插畫。

第四項:中華區最佳品牌插畫獎
表揚已應用於T恤設計、 玩具設計、人型玩偶設計(Figure Design)、或以個別插畫師為品牌而推出之產品設計等項目的優秀插畫。

第五項:中華區最佳創作插畫獎
表揚由私人創作,並未經商業應用之優秀插畫作品。

第六項:中華區最佳學生插畫獎
此獎項擴展至大中華區學生,表揚由中華區的插畫或設計學生創作之優秀插畫作品。

第七項:評審特選獎
此獎項由「中華區及國際專家評審團」從所有入圍作品中,選出專家評審各自最欣賞的作品。

第一至六項,每項設均有冠軍、亞軍、季軍及22名優秀入圍獎。
所有冠、亞、季軍將獲頒獎座和證書,所有優秀入圍獎則獲頒證書。而《中華區最佳學生插畫獎》則另加獎金,以鼓勵創作。
所有入選作品將會巡迴展覽,並輯錄印製成精美的小冊子或作品集。

第六項中華區最佳學生插畫獎之獎金為 ﹕
冠軍 - 獎金 10,000港元
亞軍 - 獎金 8,000港元
季軍 - 獎金 5,000港元

第七項《評審特選獎》設7個獎,均獲頒證書表揚。


參賽規則

*所有參賽資料均需填寫及清晰無損,以利評選作業。

*參賽者一旦報名,即表示接受參賽規則。

*註冊及專利
1.參賽者有責任把其作品註冊或索取專利,所有關於版權之責任由參賽者負責。
2.若參賽作品的版權引起與協力廠商的爭議,將由參賽者負責。
3.參賽者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永久(非專屬授權),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佈權及出租權
及日後著作權法所增列相關權利等,並得以「第四屆中華區插畫獎」大會(下稱“大會”)的名義以任何形式出版重製相關產品。
4.參選作品不得抄襲,如經證實,則被取消名次,除被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需自行負責法律責任。
大會保留最終決議權,以取消任何不符大會規格的參賽及展出作品,而已繳交之參賽費用將不獲發還。

*退還、遺失或損毀責任
1.所有參賽作品將不退還,參賽者需自留底稿。
2.大會將保留所有入選作品的出版或公開展覽的一切權利。
3.大會將採取一切預防措施,確保參賽作品獲妥善處理。但一切遺失或損毀,大會概不負責。
4.參賽者同意大會有權在任何情況下更改以上任何條款,
並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將有關更改於「第四屆中華區插畫獎」官方網站(www.gciawards.org)公佈。參賽者有責任瀏覽該網址以獲得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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