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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客家輕時尚設計比賽
July(鎖骨) 2015/5/6 16:30

樂活客家輕時尚設計比賽

官網: http://www.客風搖曳.tw/

比賽目的

為提升客家傳統服飾之創新與發展,落實客家文化美學、深耕年輕世代,透過創意設計服飾競賽積極培育客家服飾創新人才,
客家委員會特舉辦「樂活客家輕時尚設計比賽」,以春夏休閒流行之「輕盈時尚」為題,鼓勵融合時尚輕盈、創意休閒及樂活舒適等概念進行設計,
展現實用、流行與創新兼具之時尚客家文化。


比賽組別

學生組(公告日至104年7月10日具學生資格者)、社會組

參賽資格:凡對客家創意服飾有興趣並具有設計製作能力之個人皆可參加,惟不可跨組報名。


比賽時間



*離島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以上報名時間表,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將於活動網站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報名資料

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資料,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一) 報名表【如附件一】:1份
(二) 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二】:1份。(A4規格,內容包含主題名稱、靈感來源、設計理念等)
1.須附上2套彩色正、反面設計圖稿及至少1套袋包彩色設計圖稿。
2.設計圖稿說明如下:
(1) 設計主題:以春夏休閒流行「輕盈時尚」為題,融合客家特色及創意元素。
(2) 設計規格:成人男、女服飾各1套(作品尺寸,請參閱「製作尺寸參考表),共計2套,
每套需含上衣、褲/裙(如以洋裝為設計主軸,視為1套),其中1套應搭配設計具有使用功能性或布料機能性之袋包1個。


(3) 客家文化意象布料使用:參賽者須運用提供之客家文化意象布料(共6款式樣,材質為40支絲光棉)並自訂各套使用之客家文化意象布料比例,
自行於活動網站下載布料資訊,且標示所使用之布料編號及所需碼數;入圍決賽後將做為提供布料之參考依據,
每套至多提供15碼布,惟執行單位保留調整每套碼布數量之權利。

3.每套服裝含袋包或配件,應以一張A4直式尺寸著色圖稿呈現。
4. 圖稿須畫上服裝正、反面及袋包之機械圖,標示所使用之布料編號及碼數,並貼上其他搭配布樣(6CM×8CM)。
5. 圖稿請另提供300dpi以上之jpg格式電子檔。

(三) 參賽同意書【如附件三】:1份
(四) 授權書【如附件四】:1份
(五) 個人簡介【如附件五】:1份
(六) 個人生活照【黏貼於附件五】: 1張,約2吋照片
(七) 信封封面【如附件六】:1份。
(八) 電子檔光碟:1份,包括上述【附件一】~【附件五】的WORD電子檔、簽章完成之掃瞄JPG格式電子檔、個人生活照JPG格式電子檔及設計稿
JPG格式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標明參賽者姓名及參賽組別並裝入光碟套,所附圖檔解析度皆須達300dpi以上)。

五、送件程序:
(一) 報名送件:
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前述報名資料一併置入23.9CMX32.8CM(B4)左右之信封內,並將繳件專用信封封面【如附件六】貼於信封上。
聯絡電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02)2341-7251分機2558。
(二) 入圍作品送件:
入圍者在接獲E-mail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入圍作品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與初賽設計圖稿相符之作品2組
(因靜態與動態展演同時展出,所以需各製作2套,如:A套×2、B套×2)。
六、初賽及決賽說明:
(一) 由評審團以書面設計圖評選方式進行學生組及社會組評選,各組30名, 2組共計60名參賽者入圍決賽為原則。
(二) 決賽之表演方式均由執行單位統籌規劃。
(三) 繳交之參賽作品請務必完整,使用素材應顧及人體著裝安全性為原則,
收件時若發現作品有缺損、不完整或違反著裝安全之原則,致使無法穿著動態評選,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試穿、拍照日期暫訂於104年12月4日(星期五)前(實際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請參賽者與動態秀導口頭溝通決賽服飾搭配之模特兒表現方式及音樂方向(可併同參賽作品另提供3-5分鐘參考音樂給秀導或由執行單位統籌規劃)。
模特兒、化妝造型及燈光由執行單位統籌規劃。
(五) 由評審團分別評選出「學生組」及「社會組」2組之冠、亞、季軍各1名、佳作各2名,並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獎勵之。
實際評選出之得獎者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另,總分相同時,其名次由評審團議定之。


評選辦法

一 評審團: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 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 評選階段:
(一)初賽:由評審團以書面設計圖評選方式進行。
(二)決賽:採實體作品作動態服裝發表方式評選。

三、評選標準:


獎勵

一、「學生組」及「社會組」2組之冠、亞、季軍各1名、佳作各2名,並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獎勵如下:
(一)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三)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整、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其他配合獎勵:
(一)執行單位得就得獎作品擇優參加本計畫之相關媒合試銷或相關服飾開發計畫。
(二)執行單位除將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在活動網站或執行單位相關媒體介紹報導外,並媒合國內相關時尚媒體報導露出。

入圍者相關費用支給

一、 提供居住新北市、臺北市以外之入圍者當日臺鐵及客運之大眾運輸交通費補助(須出示票根或購票證明),採覈實支付。
二、 完成比賽之入圍者,每名補助新臺幣8千元整(含稅)之作品製作費。
三、 交通補助費及製作補助費之款項,請於決賽結束翌日起10日內(含例、 假日)提出申請,撥發時間除情形特殊另行公告外,將於決賽結束翌日起30日內撥發。


注意事項

1.本比賽活動須以個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含網路),
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一經發現有上開情事屬實者,或有違反本比賽簡章其他規定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2.繳交作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編號、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含袋包)、特殊穿法圖示及內容物明細;
另於所有服裝、配件非表面處註明參賽編號,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展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3.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入個人簽名或其他記號於相關作品上。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其得否參賽。
4.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本活動宣傳與展示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等)。
5.參賽作品及文件可親送至執行單位,亦可以郵寄或快捷寄達,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以郵戳為憑),
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應予適當保護參賽作品及文件,凡寄(送)達前產生之損害、遺失,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6.執行單位將以書面及E-mail及專人電話通知入圍及得獎結果,並同意主辦單位將個人之姓名併同入圍、獲獎名單登載於網路、新聞等媒體。
遞送之作品、書面文件及電子檔光碟,送件後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7.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8.得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得獎者之獎座及獎狀將於頒獎典禮後另行通知領取日期,獎金將扣除相關稅費後以匯款方式支付,得獎者須配合執行單位簽收報核相關收據及支付匯款手續費。
10.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含作品說明表)須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適當場所公開發表,執行單位擁有得獎作品攝錄影之完整著作權,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
11.得獎作品(含作品說明表)以參賽作者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同意將全部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於利用時將秉持尊重著作人格權之原則,著作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得獎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相關獎勵事宜,由本會與得獎者另行議定。
12.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比賽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
  地址:10092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紡拓大樓13樓
  電話:(02)2341-7251轉2558 鄭維理
  傳真:(02)2391-5539
  網址: http://news.textiles.org.tw/http://www.客風搖曳.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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