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Type) 2015/4/18 22:58
海報設計比賽:嘉義縣「慈孝在我家」 ~2015/04/30
3-1-2-1「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104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辦理以『慈孝』為主題之教育活動(不限母親),強調尊親孝道觀念,透過海報創作喚起全縣各國中小學學生在溫馨的五月能懷著感恩的心情,省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並共同維繫全家的情感。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番路鄉黎明國小
四、活動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及國小在學學生。
五、組別:海報設計比賽分國中組及國小組兩組。
【每件作品限最多1人創作,指導老師得由一人擔任】
六、比賽內容:
1.以對開美術用紙自由創作,主題自訂。
2.評分標準:主題架構佔60%、創意佔40%。
七、活動方式: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決選件數為:
(一)國中組:每校至多3件作品。
(二)國小組:每校1件作品。
八、收件截止日期:104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以前。
(一)決選作品請寄至或逕送達黎明國小教導處。
(二)比賽作品背面均需黏貼本次比賽之報名表(如附件)。
九、評審時間:
預定104年5月6日(星期三)辦理評審(評審人員請承辦學校遴聘之)。
十、獎勵方式:
海報設計比賽經評定後錄取之得獎作品,依下列標準發給獎勵:
1. 第1名(國中、小各組錄取1名):學生獎狀乙紙,圖書禮卷5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2. 第2名(國中組1名、國小組2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卷4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3. 第3名(國中組1名、國小組3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卷300元,【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
4. 佳作(國中組5名、國小組16名;得依作品參賽件數及水準調整各組別獲獎名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人獎狀乙紙】。(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十一、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嘉義縣教育網路網站,並預於104年5月30日(星期六)假 朴子國小辦理慈孝家庭季-愛在吾家系列活動舉行頒獎典禮。
十二、所有入選之作品其著作權歸屬嘉義縣政府所有,俾供編印及宣導使用;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十三、附則:
(一)辦理本項比賽活動完畢後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二)參與評審及本活動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
(三)本活動最新訊息一併公佈於嘉義縣教育網路網站,請自行參閱。
十四、本計畫簽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代碼:
一、活動目標:
辦理以『慈孝』為主題之教育活動(不限母親),強調尊親孝道觀念,透過海報創作喚起全縣各國中小學學生在溫馨的五月能懷著感恩的心情,省思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並共同維繫全家的情感。
、活動方式: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決選件數為:
(一)國中組:每校至多3件作品。
(二)國小組:每校1件作品。
二、收件截止日期:104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以前。
(一)決選作品請寄至或逕送達黎明國小教導處。
(二)比賽作品背面均需黏貼本次比賽之報名表(如附件)。
三、得獎學生預計於104年5月30日(星期六)假 朴子國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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