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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繪畫比賽: 「畫我馬偕-用心醫療」 2015/03/09
*** 簡章下載: http://xor.tw/+4pms3
一、 活動目的:
馬偕兒童醫院致力提供病童最好的醫療照護,為慶祝迎接兒童醫院落成後第一個
婦幼節,特舉辦「畫我馬偕-用心醫療」兒童繪畫比賽,邀請小朋友拿起畫筆,
畫下自己心目中的馬偕兒童醫院。
二、 主辦單位:馬偕兒童醫院
三、 參賽組別:
(一)甲組:就讀幼兒園及國小一到三年級之學童(以 103 學年度為準)。
(二)乙組:就讀國小四到六年級之學童(以 103 學年度為準)。
四、繪畫主題:畫我馬偕-用心醫療
五、作品規格:
四開圖畫紙(53×39 公分),水彩、蠟筆、版畫……等媒材不限,直橫皆可,須為平
面作品,不須裱裝或加框。請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每人限參賽作品乙幅。
六、活動日期及收件:
即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止。將作品背後右下角黏貼此報名表後,信封請註明「畫
我馬偕-用心醫療繪畫比賽」,郵寄至「10449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92 號 公共事
務課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馬偕紀念醫院福音樓一樓收發室。
七、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35%、技巧-35%、創意-30%。
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公平公開評選,得獎名單預計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布於馬偕
兒童醫院網站,得獎者以書面/電話通知,並邀請出席 2015 年 4 月 3 日於馬偕兒
童醫院公開頒獎。
八、獎品內容:
(一)金牌獎(各組 1 名):獎狀、獎金 3000 元及精美紀念品。
(二)銀牌獎(各組 1 名):獎狀、獎金 2000 元及精美紀念品。
(三)銅牌獎(各組 1 名):獎狀、獎金 1000 元及精美紀念品。
(四)優選獎(不分組評選 3 名):獎狀、獎金 500 元及精美紀念品。
(五)佳 作(不分組評選 3 名):獎狀及精美紀念品。
九、得獎作品將刊載於媽媽寶雜誌 2015 年 4 月號。
十、活動相關資訊:
詳情請參考馬偕兒童醫院網站: http://www2.mmh.org.tw/childrens/
十一、附加檔案:
「畫我馬偕-用心醫療」兒童繪畫比賽報名表No. 92, Sec. 2, Zhongshan N. Rd., Taipei City 10449, Taiwan
TEL: 886-2-2543-3535 FAX: 886-2-2523-2448
第 2 頁,共 2 頁
「畫我馬偕-用心醫療」兒童繪畫比賽注意事項
「畫我馬偕-用心醫療」兒童繪畫比賽之參賽學生、其法定代理人及指導老師(以下合稱「參加
人」)於填寫本報名表及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以下事項:
1. 參加人參加「畫我馬偕-用心醫療」兒童繪畫比賽,提供資料皆準確無誤,並願遵守主辦
單位之參賽規則。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乙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
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2.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國內外公開展示散布(含網路)、重
製、改作、出租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使用,且授權主辦單位可將參加人之姓名、學校、年
級和創作說明連同作品公開展示。參加人同意將作品之影像拍攝、公開播映、編輯、公開
傳輸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將不另致酬或支付任何權利金。
3.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主辦單位恕不退件。謹此聲明。
4.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
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
部分由參加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者之損失,參加
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5. 凡參賽之作品,若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
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7.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獎金得獎者。得獎者請配合完成各項
獎項領取,逾期者視為棄權。領取獎金者,應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
分證明文件,始為受理。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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