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nan(songnan) 2014/9/10 12:05
松楠企業社第二屆《彩繪我的家》美術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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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修正:
肆、徵件題目:
本屆創作重點以「彩繪我的家」為表現主題,希望小朋友彩繪出日常生活中的生活體驗。在報名表上寫明80字以上,300字以下(包含標點符號)的作品概念簡述,未填寫創作理念或少於80字,視資格不符。
伍、參賽資格:
一、就讀全國公私立小學之學生。
二、今年度(103年)以後之創作,曾參加任何美術競賽得獎者(不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每人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拾、作業時程:
展覽日期:104年1月24日~104年2月5日
*報名簡章:從以下網址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fL0Za-XSmZek5pZlBLQzNIOHc/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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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起源:
教書時,請學生畫自己的家…
A學生:「我的家人是她,因為只有她聽得懂我說的話!」
B學生:「我沒有家人,他/她們不是我的家人!」
C學生:「我的家人有爸爸、媽媽…」
A學生說的她,是一隻蝴蝶,有學習障礙的A生被許多人放棄,於是孩子把心情都說給蝴蝶聽,她認為只有蝴蝶,願意當她的家人。B學生畫作一拖再拖,但又因先前答應畫這份功課,經了解後才知道,原來當時B生己經準備自殺。C學生的父母離婚,C生與親戚住在一起,平時不說想念爸媽,但在畫作上把這兩個人畫得很大,問孩子時依舊說不想念,還說:「如果說想念,那照顧我的親戚會傷心!」。
現在學生放學後大多進入補習或是課後班,減少與家人互動時間,家的概念在孩子心中日漸斑駁,請學生作畫時,常有孩子停在那,無從下筆,細心指導下,從學生的彩繪過程,看見對家的需求及想像,也從中聽見美麗又讓人流淚的故事,尤其是學習成就低落的孩子,繪畫成一展長才的機會。
貳、活動目的
一、給大朋友的話:
家是安身立命之所,為了學生、孩子們,我們付出許多,過去擔任教職時,常發現孩子眼中的世界,與我們有些出入,《彩繪我的家》活動主要是提升學生對於繪畫的興趣,為孩子找一個發聲發光的舞台,相信透過這樣的鼓勵,能讓我們更能親近孩子,從孩子的眼中,看見家的面貌。
松楠企業社本著取之於社會,回饋於社會的精神,期望盡一己之力,提升台灣美術繪畫風氣,因此參賽學校無需為我們的產品宣傳,參賽者不必繳交報名費,也不指定使用任何我們的產品,同時我們會捐部份所得給弱勢團體,單純的希望能拋磚引玉,讓孩子有一個發光發熱的舞台,塑造一個大家認同的美術活動,共同努力提升美術風氣,也期許《彩繪我的家》活動深耕校園,將來參賽對象加入國、高中生及大專生。
二、給小朋友的話:
這個美術比賽的目的,不是為了分出高低,主要是鼓勵你動手去彩繪自己的家,去說明自己為何這樣畫,把你想把達的,用說、寫、畫的方式呈現,它不以美術技巧為優先考量,所有進入決選的人,在決選完,將為你舉辦一場畫展,而比賽的獎金,可做為你的零用金,期待你參與《彩繪我的家》活動。
參、主辦單位︰
松楠企業社
肆、徵件題目:
本屆創作重點以「彩繪我的家」為表現主題,希望小朋友彩繪出日常生活中的生活體驗。在報名表上寫明80字以上,300字以下(包含標點符號)的作品概念簡述,未填寫創作理念或少於80字,視資格不符。
伍、參賽資格:
一、就讀全國公私立小學之學生。
二、今年度(103年)以後之創作,曾參加任何美術競賽得獎者(不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每人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加松楠企業社舉辦的比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明書予以追回,並依法追究。
陸、評選方式(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
二、複審兼頒獎
(一)初審入圍者,公佈在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並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
(二)請入圍者,準備3分鐘作品發表,說明創作理念。
(三)入圍者未能參與作品發表,視同棄權。
註: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依據評審之美學觀點、教育經驗、客觀評比。主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柒、作品規格:
一、紙張大小:水彩紙或圖畫紙四開 (54×39公分)為限。
二、使用媒彩:水彩、壓克力顏料、粉彩、色鉛筆、蠟筆。不包括電腦繪圖。
(1)比賽畫紙由參賽者自備,紙質可自選。
(2)比賽作品為平面作品,不得附加、黏貼,例如:印刷品、照片、現成物等非比賽項目之繪畫材料,違規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捌、送件方式:
一、送審作品採郵寄或運輸送件,作品嚴禁折疊或表框並將其平鋪以兩張硬紙板固定,以防水材質包裝寄送,若未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寄送作品若有折疊視為資格不符。
二、作品送件方式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參附件三)。
三、寄︰「22146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9-1號6樓/松楠企業社 張琬婷收」,信封上註明「參加松楠企業社第二屆《彩繪我的家》美術創作比賽」。
玖、展覽:
一、展覽展出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布展彈性。
拾、作業時程:
簡章公布 103年9月9日~103年12月17日
初審 103年12月18日~104年1月6日
初審公佈 104年1月7日16:00
複審兼頒獎 104年1月24日
展覽 104年1月24日~104年2月5日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公佈。
拾壹、獎勵:
一、第一名:1名,奬金新台幣2,0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第二名:1名,奬金新台幣1,0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第三名:1名,奬金新台幣8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四、佳作:2名,奬金新台幣500元(含稅),A4感謝狀乙紙。
五、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感謝狀乙紙及入選証明書。
六、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
拾貳、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初選公佈日起至展覽截止日止。
二、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不符參賽要件等原由,導致作品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詳情依據保險規章定立。
拾參、退件:
一、 作品概不退件。
拾肆、其他事項:
一、作者對本展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二、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所有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三、入選以上作品(含入選),其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錄製相關影音成果,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及販售。作者並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作者於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它公共使用。
五、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
七、若有欵慮之處,歡迎來電或mail詢問:
松楠企業社 張琬婷
電話:(02)2643-0589
Mail:songnan.songnan@msa.hinet.net;
住址:22146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9-1號6樓
*詳情請見"報名簡章"(從以下網址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fL0Za-XSmZek5pZlBLQzNIOHc/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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