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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103 年度文化創意設計及商品開發補助計畫」,201/07/04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4/6/23 13:33

連江縣政府「103 年度文化創意設計及商品開發補助計畫」



活動網站:
http://www.matsucc.gov.tw

ㄧ、連江縣政府為提昇與扶植連江縣文化創意產業與產品之振興,鼓勵文創產業
與跨界異業結合,以閩東文化為基底,開發設計具馬祖文化形象與競爭力之
文創產品,促進馬祖文創品之豐富與多樣性,依據「103 年度文化創意設計
及商品開發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103 年度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設計及商
品開發補助計畫徵選。
二、補助對象:
凡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
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每一申請單位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三、補助項目:
(一)開發設計具馬祖戰地、傳統風燈或閩東建築文化元素、常民生活意象及
地區藍眼淚之特色文創產品。
(二)結合馬祖傳統產業、工藝產業之特色文創產品。
四、補助金額:
(一)補助對象分「設計補助」及「產品開發補助」二大類,其補助原則如下:
1.設計補助類:設計補助之申請案,作者不需開發實品,每件補助金額為
新臺幣三萬元;受補助者須提供完整設計圖檔(如:ai, psd, cad 等檔案),
其版權歸連江縣政府所有,連江縣政府可依設計稿開發實品及具更動權
利。
2.產品開發補助類:商品開發補助之申請案,每次原則最高補助額度為新
臺幣十五萬元,且補助款不得逾總開發計畫金額70%;受補助者之成果
資料,著作權屬受補助者,連江縣政府得做非營利之無限期使用。
五、申請時間:
計畫申請自 103 年6 月10 日起至7 月4 日下午五點止,並應於103 年10 月
20 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作業。
六、申請方式:
申請者請逕洽連江縣政府文化局索取或上文化局網站下載補助計畫作業要
點及申請書(網址:www.matsucc.gov.tw),並檢附詳細計畫書七份,註明
申請「連江縣文化創意設計及商品開發補助計畫」,並於截止期限內送連
江縣政府文化局文化專案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 號1 樓),以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評審辦法:
(一)初審由本府業務單位書面審查申請者資格、申請文件。
(二)複審由本府遴聘專家學者及本府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複審指標包括:
(1)設計補助類
a.創意(50%):包括設計理念、造型、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等。
b.文化特色(30%):融入馬祖文化特色意象、在地傳統生活文化特色之
表現。
c.市場性(20%):使用目的之適當性、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2)產品開發補助類
(1)產品設計(50%)
a.文化特色:融入馬祖文化特色意象、在地傳統生活文化特色之表現。
b.創新性:包括設計理念、造型、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等。
c.功能性:包括使用目的之適當性、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2)專業執行能力(15%)
a.市場性: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異業合作潛力
b.銷售方式
(3)預算編列合理性(25%)
a.成本分析表:
b.回饋計畫:包括受補助後回饋方式、數量等。
(4)過往實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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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討論]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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