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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警政治安「e話」電子報四格漫畫比賽 ,2013/09/30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3/9/11 11:34

社區警政治安「e話」電子報四格漫畫比賽




活動網站:
http://www.police.ntpc.gov.tw/web66/_file/1963/MESSAGEdownload/1378258586719file.doc

102年社區警政治安「e話」電子報
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警政工作一向給人嚴肅的形象,然卻又與民眾息息相關,為使民眾能以輕鬆方式了解警察工作,並希望透過幽默詼諧筆觸,加深民眾印象,特舉辦四格漫畫比賽活動,得獎作品將逐期刊登於本局社區警政治安「e話」電子報。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參加對象:全國年滿16歲(高中職)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參賽方式:
(一)參加題目:題目自訂,內容需與警察工作或警民互動相關,並從治安、交通或為民服務工作等方向發想(例如:防竊、反毒或反詐騙等治安工作;禮讓行人、拒當低頭族或酒後指定駕駛等交通宣導工作;協尋失蹤人口、自行車烙碼及護鈔等為民服務工作等),發揮創意,表現幽默詼諧筆觸。
(二)作品規格:限以四開圖畫紙手繪彩色作圖(不接受鉛筆處理及電腦繪圖製作之稿件),無須裝框裱褙。
五、評選標準:
(一)主題表達意境(40%)
(二)創意幽默性(30%)
(三)視覺表現技巧(30%)
六、評選作業:聘請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評審,依前述評選標準進行評選。
七、收件截止日期:102年8月1日起至102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不受理親送。
八、收件方式:
(一)作品(報名表及作品)請至郵局掛號寄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戶口科,地址:22005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51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四格漫畫比賽」收;洽詢電話: (02)22596634 分機163;承辦人吳先生。
(二)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個人資料請在報名表填寫清楚;主辦單位收件後即依序編號,再交評審評選。
九、獎勵:
(一)評選第1名、第2名、第3名各1名,並錄取優等3名及佳作20名,合計26名,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頒發獎金及獎狀,如因作品品質未達入選標準,獎項從缺不另遞補。
(二)獎金:第1名1萬5,000元,第2名1萬2,000元,第3名8,000元,優等5,000元,佳作2,000元。
十、得獎名單公告:於102年10月8日(暫訂)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首頁及社區警政治安「e話」電子報最新訊息,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
十一、頒獎典禮:
(一)頒獎時間:102年10月15日(暫訂)。
(二)頒獎地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6樓大禮堂。
(三)頒獎方式:得獎人(或委託代理人)應親自出席領獎,由本局局長頒獎,並與得獎人員合影留念。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稿1篇,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影本;未獲獎作品本單位將不予刊登及作任何方式使用,可於102年11月30日前逕至本單位領取。
(二)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抄襲、模仿、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之作品請勿參選,一經查獲,取消參選資格。
(三)得獎名單揭曉後,如發現作品有代筆或條件不符者,所獲獎金、獎狀將悉數追回,取消獲獎資格,該獲獎項次不另遞補。若得獎作品因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四)作品上書寫姓名或未附報名表或個人資料不全者取消參選資格。
(五)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本局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不另支稿費。
(六)得獎人應準時出席頒獎典禮,並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不克出席者應填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領獎,否則視同放棄。
(七)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年度所得。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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