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3/7/29 17:56
2013 世安美學獎
活動網站:
http://www.sancf.org.tw/SANCF/news_detail.php?typeid=1&newsid=22
壹、宗旨:
鼓勵美學及藝術理論等研究,提昇文化審美能力。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世安文教基金會
參、獎勵方式及名額
1. 獎額2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獎金新台幣12萬元。
肆、應徵作品內容及規格:
1. 題目不限,須以中文書寫,能就美學理論、藝術理論與當代藝術觀察等範圍提出精到見解之論文。
2. 字數以主文約15,000至20,000字為原則。
伍、參加資格:
1. 凡對美學及藝術有研究興趣及心得之海內外理論研究者,皆可自由參加。
2. 無抄襲他人情事,且未曾參加各種競賽得獎或公開刊行。
3. 主辦單位人員及評審委員不得參加。
陸、參選方式:
1. 請以電腦打字填寫「2013世安美學論文獎申請表格」,列印乙份,並以*.rtf格式儲存於光碟(表格請至世安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sancf.org.tw下載)。
2. 參選論文須列印書面文稿一式4份,並將原稿電子檔以*.rtf格式儲存於光碟。
3. 如須檢附論述對象之相關圖像、影音等資料,以充分展現或彰顯論述之完整性與豐富性,亦請儲存於光碟交付。所檢附之相關資料如為靜態圖像,解析度限300dpi以上,規格不小於4X6吋,須儲存為*.Jpg檔,數量限10張以內。
4. 前述第1至3項之表格、論文電子檔及檢附之圖像、影音等參選資料,可儲存於同一張光碟,若檔案過大,則分開儲存於不同光碟。
5. 除「申請表格」外,提出申請之論文及相關附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或相關記號,否則視為不符資格。
柒、收件:
1. 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世安美學論文獎」,掛號郵寄至:10408台北市復興北路40號3樓,世安文教基金會 收 。洽詢電話: 02-27406408 。
3. 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捌 、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聘評審進行審查。
玖、公佈及頒獎:
由主辦單位擇期公佈及頒獎。
拾、附則:
主辦單位得以獲獎作品進行相關文宣,並有平面出版及網路發表之權利,不另支報酬。
拾壹、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2013世安藝術創作贊助
壹、宗旨:
鼓勵年輕具潛力的藝術創作者持續其豐盛創作力,以豐富與紮實文化環境。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世安文教基金會。
參、獎勵方式及名額:
1. 獎勵富開創性、創造力、具實驗精神,不論題材或表現手法皆勇於創新、不落窠臼之藝術創作。
2. 贊助10名,各頒發證書乙份及新台幣5萬元。
肆、參加資格:
1. 凡具「在學學生身份」的本國籍藝術工作者,皆可自由參加。
2. 申請者須以「已完成」一年內之作品提出申請──即作品完成於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選。
3. 作品類別限「造型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三類。(音像類及表演類 歡迎以「畢業製作」作品參賽)
(1)造型藝術類:包括平面、立體、攝影、裝置、新媒體藝術…等。
(2)音像藝術類:包括拍攝、剪接完成之「動畫」、「短片」。
(3)表演藝術類:包括「舞蹈」及「戲劇」,參選作品須為作者「新創」且「已完成演出之作曲、編舞及戲劇編導作品,不包括改編他作或重新表演他人已完成之舊作。
伍、參選方式:
1. 選擇參加類別:各參選作品均由作者自行決定其參選類別,並依各類別申請表之說明提供完整的參選資料。
2. 填寫「申請表」:以電腦打字填寫「申請表」,列印1份,並以*.rtf格式儲存於光碟(請提供電子檔1份;表格請至世安網站http://www.sancf.org.tw下載)。
3. 提供「參選作品」:請將參選作品之圖像、影音及文件(如:劇本…)拷貝為複本,交付主辦單位,說明如下:
(1)參選作品以靜態圖像呈現者(包括劇照),請儲存於光碟(解析度限300dpi以上,規格不小於4X6吋,並請儲存為*.Jpg檔);以音像型態呈現者(如:音像、舞蹈及戲劇演出),請製作為DVD光碟,並確認光碟能被正確讀取。
(2)音像及舞蹈、戲劇類作品須提供劇照(限10張以內)。
(3)以上所有靜態圖像、影音呈現、劇本等參考文件,請依參賽類別提供適當的拷貝份數。
*造型藝術類:一式1份。音像、表演藝術類:一式4份。
(4)除「申請表」外,提出申請之相關作品圖像、影音拷貝及相關文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或相關記號,否則視為資格不符(音像類除外)。
陸、收件時間:
1. 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世安藝術創作贊助」並註明參加類別,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0號3樓,世安文教基金會 收 。洽詢電話: 02-27406408 。
3. 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柒、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聘評審進行評選。
捌、公佈及頒獎:
由主辦單位擇期公佈及頒獎。
玖、附則:
主辦單位得以獲獎作品進行相關文宣,並有平面出版及網路發表之權利,不另支報酬。
拾、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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