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繪圖設計 工作閒聊 比賽活動 美術討論 標籤 圖片
全國大專生智慧財產權知識徵文暨漫畫競賽,2013/05/15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3/4/30 17:55

全國大專生智慧財產權知識徵文暨漫畫競賽




活動網站:
http://mis.vnu.edu.tw/cge/index1.htm



一、目的
  為配合教育部推廣智慧財產權知識教育,提升學生對智慧產權之認識與尊重,辦理全國性大專學生定期性智慧產權知識徵文暨漫畫競賽,藉寓意短文與創意漫畫擴大激勵與影響面,用以落實法治教育,並使學生知行合一,強化學習認知與內化行為之效果。
二、業務承辦單位:萬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法政組。
三、徵文、徵畫對象:全國大專校院非法律系所在學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投稿時間:自本學期開始至102年5月15日止,逾時不受理,亦不退件。
五、投稿格式與方式:
(一)短文:以A4紙張繕打,字型標楷體,字數三百至六百字。
(二)漫畫:以A4紙規格,繪製四至八格之漫畫;另以電子檔解析度300dpi,轉存兩個jpg檔案(1.小圖-500KB以內,2.原圖30MB以內,燒錄成光碟)。
(三)短文或漫畫之內容均須與主題相符,並能寓意深遠,取精用弘,足以引人發省。
(四) 短文或漫畫均需繳交紙本為主,惟短文文稿需另以電子檔寄至萬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pcc@oms.vnu.edu.tw),郵件 主旨為「智慧財產權知識競賽-學校系級-姓名」;漫畫因繪製軟體不同,請燒錄成光碟合併紙本寄達主辦單位。文稿紙本、漫畫光碟、學生證影本、作品授權書等郵寄「萬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智慧財產權知識競賽小組收」;地址:(32061)桃園縣中壢市萬能路1號。
三、實施辦法
(一)公告週知:競賽辦法除由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以電子郵件通知各校外,並公布於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請各校惠予公告及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二)評分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校外評審老師依:
1.短文:作品內容結構(30%)、文字流暢度(30%)、及寓意表達強度(40%)評定之。
2.漫畫:作品圖像結構(30%)、文字流暢度(30%)、及寓意表達強度(40%)評定之。
(三)獎勵:
1.短文:
首獎一名,獎狀乙幀,3000元等值獎品;
貳獎二名,每人獎狀乙幀,1500元等值獎品;
參獎三名,每人獎狀乙幀,500元等值獎品。
2.漫畫:
首獎一名,獎狀乙幀,3000元等值獎品;
貳獎二名,每人獎狀乙幀,1500元等值獎品;
參獎三名,每人獎狀乙幀,500元等值獎品。
(四)約定:
1.作品限未發表,若有侵犯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者,參賽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
取消得獎名次、追回獎品及公布姓名。
2.為達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教育效果,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集冊保存或印製供公開
展出。
3.投稿時即視同同意簽署著作權讓與(請投稿人簽署著作權讓與書),由本校取得著作權,
本校有權重製、公開發表、公開傳輸,或為其他非營利之用,參賽作者不得有異議。
4.如有未盡事宜者,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布於「萬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頁上。
四、作業時程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2年5月15日截止,截止收件後,由本校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六名擔
任評審,評審結果於三星期內公布於本校通識中心網頁,得獎者個別通知及寄發獎狀及獎品。
五、如有未盡事宜,請見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 http://mis.vnu.edu.tw/cge/index1.htm)。
(1,484 views)
[更多討論]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全國大專生智慧財產權知識徵文暨漫畫競賽,2013/05/15" 傳統頁面(電腦版)

首頁 繪圖設計 工作閒聊 比賽活動 美術討論 標籤 圖片
傳統桌面版 [ 登入/註冊 ]
© Vovo2000.com Mobile Version 小哈手機版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