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3/3/4 10:36
第四屆 創意好點子發想競賽
活動網站:
http://163.17.26.248/ann/show.php?mytid=507&mypartid=&noday=1&nopart=1&show=0&myday=666&noyear=1&nomonth=&myyear=&mymonth=&t=1362114488&usenuke=&mysearch=&stxt=
主辦單位:發明創意中心
協辦單位:設計學院創意設計中心
設計學院技研中心
創造力教育中心
一、活動名稱
「第四屆創意好點子發想競賽」
二、活動主旨
創新與創意是未來世界公民應具備的競爭能力,透過參加創意發明競賽可以激發年輕人之創意潛能,並提出富有原創構想與實用性之創意作品。只要將日常生活中發現的問題、創意想法、 透過文字與圖片的方式表達,即可參加。 讓我們幫你完成夢想!
三、參賽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個人或團體,可重複報名不限參賽作品件數。唯團體組人數須在五人(含)以下。
四、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102年4月24日(星期三)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參賽方式
(一)一律採取 E-mail繳件 。
(二)繳件方式:
第一步 :表格下載
至設計學院官網http://www.cyut.edu.tw/~dcollege/下載作品表及報名表 。
第二步 :E -mail繳交 「作品表 」
將作品表 E-mail至 cyut.inv@gmail.com(每件作品大小以10M為上限 )
第三步 :面交 「報名表」
將報名表正本,簽名後繳交至「設計大樓發明創意中心 (D207)」。如為團體報名,所有參賽成員均需簽名。
附註 :
1. 如遇作品數眾多,可將表檔案燒錄成光碟、連同參賽同意書正本交予中心。
2. 一件作品一份作品表 +報名表,不得重複。
六、活動時程
報名截止日 04月24日逾期恕不受理
審查時間 04 月 25 日至 05 月 20 日
評選公佈時間 05 月 22 日 公告於「 告於「 朝陽科技大學首頁最新消息」,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
頒獎典禮 05 月 29 日(暫定 )
七、獎項內容
最高榮譽獎 1名 NT$2,000 獎狀乙紙
最具發展潛力獎 1名 NT$1,500 獎狀乙紙
最佳原創概念獎 1名 NT$1,000 獎狀乙紙
佳作 9名 NT$800 獎狀乙紙
*得獎作品將視實際情況由發明創意中心輔導出國參加國際發明比賽。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從缺與增加之權力。
八、評分辦法
邀請校外相關系所教授及各界跨領域之傑出創意人才,預計聘請3-5 名。
創新性40%
可行性40%
趣味性20%
*創新性:奇、未曾見過相同或似的想法,自己對事物有獨特的看法 。
*可行性 :係針對整體創意之可行性、技術評估及未來發展潛力。
*趣味性作品本身的有趣程度,或者是否為日常生活增添娛樂、帶來歡笑 。
九、注意事項
1.競賽以主辦單位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校內公告。
2.參賽作品須於公告時間內送達並完成繳交,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中斷競賽,逾期恕不收件。
3.作品表E-mail後於7個工作日內繳交報名表至「設計大樓發明創意中心(D207)」,否則視為棄權。
4.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其他供商業用途之創作,經人檢舉、告發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獲獎,得追回獎金及獎品(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
5.團體報名代表者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書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團體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應自行處理。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6.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人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
7.所有得獎作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之用。
8.獲獎名單公告於「朝陽科技大學首頁最新消息」,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 未入選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9.獎項由評審視參加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10.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11.參賽者因與本競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自行負擔。
12.完成送件程序後,主辦單位恕不接受參賽者任何形式之修改。
13.具有發展潛力之得獎作品,有機會經本中心協助指導申請專利,其作品所有權之歸屬將給朝陽科技大學。詳細辦法請參照本中心「國際發明創意競賽參補助要點「研究發展成果管理辦法」。
1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參賽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修正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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