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2/5/13 13:27
101年度全民國防教育海報及多媒體動畫甄選
活動網站:
http://gpwd.mnd.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310
需為本國國民
壹、甄選主題(下列主題擇一創作):
一、我們的國家:
如果沒有與妻訣別的林覺民,沒有「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沒有熱血犧牲的英勇烈士,就沒有今天的中華民國,每個人都經歷國家成長轉型的歲月,擁有相關的記憶與經驗。請以「國家」為題進行創作,使國人關切國家的前途,支持國防、熱愛國家。
二、我們的國旗:
國旗由青天、白日、滿地紅三部分組成,意即要有犧牲奉獻、勇敢奮鬥的精神,請以生活所見之「國旗」為創作內容,藉此增進民眾對國旗的正確知識,勉勵國人無時無刻都要保持精進奮鬥,自強不息之精神。
三、全民的國防:
全民國防教育之目的,在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透過全體國民在不同領域的共同參與,發揮整體力量,闡述「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全民國防意涵。
四、堅強的國防:
為建構現代化與專業化的精銳國防武力,國軍藉由「募兵制」推動,招募高素質人力,請以號召優秀人才加入軍隊服役,或以募兵制推動後,國軍堅實戰力形象為創作訴求,展現國防戰力專業形象。
貳、甄選對象:
一、海報甄選:
(一)高中(職)學校組。
(二)大專院校組。
(三)社會組(含博、碩士研究生)。
二、多媒體動畫甄選:
全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對多媒體動畫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以不分組方式甄選優良作品。
三、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101年4月15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參選人員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應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路一段3號12樓,註明「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三、作品規範:
(一)海報甄選:
1、參選作品應為個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3件為限。曾參加其他競賽入選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
2、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內容須顯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於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3、作業軟體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檔案模式請儲存為CMYK模式,勿用特別色(金、銀及螢光色等),手工稿不予評比。
4、參賽作品尺寸一律為216×303mm(尺寸包含3mm出血邊),解析度為600dpi。
5、參賽作品均須依規定加註全民國防教育之圖徽及中、英文字樣;參賽者可依畫面視覺美觀,自行調整擺放位置與文字色彩,但圖徽應按照標準樣式不得變更其色彩,且全民國防教育之中、英文名稱須於海報畫面中清晰可見。
6、參賽作品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避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時,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7、完稿作品請注意整體明度,避免獲獎作品於印製作業時影響其品質。
8、作品繳交:
(1)繳交之作品須儲存於光碟內,上書參賽者姓名(若有多件請以1.2.3.方式區別),檔案模式為CMYK模式,區分2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檔案(*.PSD、*.CDR、*.AI),及已完成圖層合倂檔案(格式為*.jpg);勿將多位參賽者儲存於同一片光碟,以致衍生作業困擾。
(2)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光碟片及A4紙排版列印彩色原稿2份。
(3)備妥上述資料後,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海報類○○組」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1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二)多媒體動畫甄選
1、參選作品必須為個人之創作,且須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且不得重複報名參選。
2、作品須以Flash動畫軟體為主,可使用相關軟體輔助方式,配以旁白、音樂進行製作。
3、參選作品一律為550(長)×400(寬)像素,長度在5分鐘(含)以內。
4、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5、作品繳交:
(1)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光碟片,參賽作品需繳交電子檔,檔案內容含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作品Flash原始檔(*.fla)及影片執行檔(*.exe)。
(2)備妥上述資料後,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多媒體動畫類」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1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四、評審項目:
「主題內容」、「創意表現」、「美術設計」為共同評審項目,多媒體動畫甄選增加「音效配樂」、「整體流暢度」評審項目。
肆、獎勵:
一、成績公布:
預定於101年8月中旬於青年日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 http://gpwd.mnd.gov.tw)公告獲獎名單,另寄發得獎人員得獎通知,並配合國防部月會實施頒獎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二、獎勵基準:
(一)海報甄選:各取前3名及佳作2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15,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二名:新台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三名:新台幣8,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佳 作:新台幣5,000元禮券及得證明書乙幀。
(二)多媒體動畫甄選:各取前3名及佳作2名,獎勵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5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二名:新台幣2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三名:新台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佳 作:新台幣6,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經評選之優良作品,於國防部月會公開表揚。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禮券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國防部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如使用得獎作品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五、參選作品所有圖畫(片)、音效或其他素材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本部除撤銷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禮券及獲獎證明書將悉數追回。
六、曾參加過任何競賽獲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陸、附則:
一、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 http://gpwd.mnd.gov.tw)下載。
二、活動洽詢電話(02)2395-4494、(02)2395-2534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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