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2/5/6 17:02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UTPC)「會徽」徵選
活動網站:
http://www.cta.chc.edu.tw/ann_utf8/show.php?mytid=1730&mypartid=&noday=&nopart=&show=&myday=&noyear=&nomonth=&myyear=&mymonth=&usenuke=
一、活動目的: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於民國100年5月1日成立以來,會務運作愈趨多元,與外界接觸範圍愈趨廣泛,為尋求足以代表本會之標幟,增進會員教師認同及國內、外各界人士對本會之認知,爰徵求會徽設計。
二、 主辦單位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
三、 參加對象:
不限。
四、 評審標準:
1. 表現本會之「組織主體性」、「教育專業性」、「社會公益性」、「參與國際性」等精神。
2. 應用於各式文宣載體時不影響圖案兼顧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例如,在巨型旗幟或小型名片上的使用。
3. 符合當代美學藝術要求。
五、 評審方式及得獎名額:
(1)由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會遴選3-5件入選作品。
(2)年度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以電子郵作回覆方式進行複選。(1)投票結果若未過半者錄取前兩名再進行一次投票,以最高票者錄取。(2)投票結果己過半者最高票數為錄取標準。
六、 獎勵辦法:
通過初選者,可獲得1000元獎金。
經過複選評審後,錄取者獲頒獎金8千元及獎牌一只。以上獎金不得重複。
七、收件期限:
於民國101年6月15日下午五時截止收件,以郵戳收件為憑。(若報名作品件數未達5件,本會得延長收件期限)
八、報名方式及作品規格:
1. 每一作者參選作品件數不限,但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為限。
2. 標誌尺寸為15cm x 15cm,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過四色為宜。(彩色稿部分,請詳細標列CMYK印刷用色)
3. 圖稿請裝裱於200磅A4黑色卡紙上。正面不得出現任何個人資料或記號。(建議加覆描圖紙以保護作品)
4. 請繳交電子圖檔光檔,包含設計圖向量檔與JPEG圖檔,兩種檔案都必須為CMYK檔,JPEG圖檔解析度不得小於350dpi。
5. 報名表(參閱附件)請以word檔與圖檔存於光碟一起繳交,其中設計理念說明字數以150-300字為限。(每一件作品請附一份報名表)
6. 以掛號郵寄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地址:510彰化縣員林鎮大仁街2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會徽徵選」字樣。
九、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須另行繳交原始設計電子圖檔,其著作權歸「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所有,並放棄著作人格權。
2. 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除保有刪改、修飾權,並有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酬。
3. 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追回所有獎勵外,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
4.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未達評審標準,獎勵得予從缺。
5. 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將參選作品掃描製成光碟供內部建檔使用。
6. 填妥徵選報名表格即視為認同徵選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補充規定之。
7. 本活動辦法公布於彰化縣教師會網站: http://www.cta.chc.edu.tw/ 。
8. 上網公告後開始收件,評審完成後除專人通知得獎者外,並將結果公佈於網站。
9. 活動聯絡人:汪秀瑄小姐 洽詢電話:04-83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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