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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稅月‧畫我人生–10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動畫創作」競賽,2011/10/26,總獎17萬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8/28 16:00

精采稅月‧畫我人生–10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動畫創作」競賽



活動網站:
http://www.vpled.com.tw/html/ezcatfiles/in108/img/img/58677/khtax.html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10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動畫創作」競賽宣導活動

一、宣導目的:以租稅為主題,透過電腦創作動畫的過程,使學生及民眾能更深入瞭解統一發票及租稅的重要性,用輕鬆活潑的表達方式,發揮創意設計相關宣導動畫短片以傳達正確稅務觀念。

二、主辦機關: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三、參賽對象:高雄市高中職以上學生及高雄市民

四、收件時間:100年09月26日止至100年10月26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五、作品繳交方式:
(一)參賽者需填寫報名表,併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週一~五 上午9點至下午6點)親送至【視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802)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200號3 F(中華電信大樓3F),親自送達並捐贈9-10月份統一發票5張者,前400人將致贈精美紀念品一份,送完為止。
(二)參賽作品須註明註明參加「動畫比賽活動」與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填妥後,併同作品一起送件,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妥善包裝,避免作品遭受毀損。
(三)報名表請至本局各分局、稽徵所索取或至本局網站( http://www.ntak.gov.tw)下載。

六、參賽作品規定:
(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分組競賽。
(二)參賽主題:
1.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宣導。
2.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
3.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如:節省發票處理成本、提高經營效率、科技環保及節能減碳等)
4.繳稅多元化。(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自動櫃員機、便利商店等)

七、作品規格及內容:
(一)製作30秒至1分鐘之動畫,作品檔案格式以mpg、avi、wmv為主 或是 上傳YouTube 能開啟為主之檔案格式為主,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1片。
(二)作品繳交,需同時提供作品劇照電子檔一張。(JPG檔,畫素不得低於300dpi,長720*寬480像素)
(三)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並未曾參賽、公開發表或發行,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金及獎狀),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五)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六)動畫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聲音等。
(七)每片光碟片限存1件作品。

八、評選方式、預計公布得獎日期:
(一)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參賽作品將擇優錄取。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60%、創意及技巧40%。
(三)預計11月10日前召開評審會議,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高雄市國稅局網站公佈( http://www.ntak.gov.tw)。

九、活動獎項:分學生組及社會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拘,不分組每人限得一獎,每組各取
(一)第1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狀一張
(二)第2名1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一張
(三)第3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一張
(四)佳作6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一張

十、領獎方式:
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之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局總局(高雄市廣州一街148號2樓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十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獎品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將由主辦機關填發稿費(9B)免扣繳憑單,得獎人應填寫相關資料及收據方可領獎。

十二、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洽詢電話:視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07)556-3456或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725-6600分機7012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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