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6/26 16:06
2011-2012帝寶美展
活動網站:
http://www.depoedu.org.tw/
2011-2012 帝 寶 美 展 辦 法
目的
以加強推行美術教育,鼓勵美術研究與創作,並藉以提昇全民美術水準、美化心靈為目的。
指導單位
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帝寶教育基金會、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書畫學系、澹廬書會、中華民國油畫學會、台灣膠彩 畫協會
實施要點
(一)美展類別:書法、油畫、膠彩畫、水墨畫四種
(二)徵件參展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初審送件請附送身份證影本,否則不予評選)
(2)限三年以內之創作作品,且不曾參加國內任何公開展覽或競賽者。
(3)每人限報最多一類,每類以一件為限,其作品不得有違背善良風俗之內容,亦 不得抄襲或臨摹,有違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徵件作品規格
(1)書法:參展作品可以中堂、對聯、連屏、橫幅等之單件或組合參加。但其裝裱完成後之總面積不得超過橫190公分縱240公分。(裝裱以捲軸方式呈現)
(2)油畫:以50-100號參展,前面加壓克力,背面加木板。(不得以印刷品再加工 之作品參加)
(3)膠彩畫:以50-100號參展,前面加壓克力,背面加木板。(不得以印刷品再加 工之作品參加)
(4)水墨畫: 參展作品可以中堂、連屏、橫幅等之單件參加。但其裝裱完成後之 總面積不得超過橫190公分縱240公分。(裝裱以捲軸方式呈現)
(四)初審送件辦法
(1)收件時間:100年9月1日至9月5日
(2)依參加類別檢附送件表(請上網下載)及參展作品相片,掛號郵寄「505 彰化縣鹿港鎮頭南里南勢巷20-3號 2012帝寶美展收」(信封上請註明”帝寶美展○○類)。
(3)每件作品均繳8X10吋相片一張,書法類另加格放(局部放大)一張(格放字之大小至少不得小於3公分)。
(五)初審入圍名單公佈:100年9月12日前
(六)複審送件辦法
(1)初審入圍者應於100年10月20~24日(每日09:00~17:00)將作品原作送達帝寶工業公司(505彰化縣鹿港鎮頭南里南勢巷20-3號)收件處以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2)複審之原作應與初審照片完全相符,不得有修改之情事。
(七)成績公佈:100年11月1日於財團法人帝寶教育基金會網站,並個別通知。
(八)獎勵:各類帝寶獎金獎獎金25萬元、銀獎獎金20萬元、銅獎獎金15萬元,獎狀乙紙,獎座乙座。優選5名獎金每名1萬元,獎狀乙紙,各項獎金均含稅。另入選若干名每名獎狀乙紙。入選以上均發給作品彙刊參冊(頒獎典禮簽到時領取,逾時請自備郵資索取。)(如參賽作品未達一定水準,部分獎項得以從缺。)
(九)首展:暫訂101年1月17日至2月19日,入選以上作品於彰化縣文化局展出。(又 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訂。)
(十)首展結束後,優選以上作品將舉行巡迴展,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十一)其他事項
(1)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並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而致損害者,不在此限。
(2)入選以上作品作者應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就當次展覽拍成專輯,暨相關推廣文宣之用。
(3)各類帝寶獎金獎、銀獎、銅獎其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典藏。
(4)網址:www.depoedu.org.tw
聯絡人:謝欣妍小姐 電話:04-7722311#5821 傳真:04-7710725
呂綉琪小姐 電話:04-7722311#8139 傳真:04-7710725
(十二)本要點經籌備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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