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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第4屆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2011/06/30,總獎3萬8千元禮卷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6/12 17:51

國防部第4屆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活動網站:
http://gpwd.mnd.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310

壹、目的:

爲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激發全民參與國防事務熱忱,甄選具創意、影響力、吸引力與效果之海報,運用於全民國防教育各項活動宣傳,以提昇全民國防教育之成效。

貳、實施方式:

 一、主辦單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二、參加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體國民。

三、甄選主題及組別:

(一)主題:以「全民國防」為主題,內容須彰顯全民國防理念及內涵,激發全民參與熱忱。

(二)參選組別:

1、高中、職學校組。

2、大專院校組。

3、社會組(含博、碩士研究生)。

四、甄選規定:

(一)報名時間:

自民國100年5月1日起辦理報名及收件,民國100年6月30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nd.gov.tw)及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gpwd.mnd.gov.tw)。

(二)作品規範:

1、內容:

(1)激發全民「認識國防、關心國防、參與國防」之熱忱,堅定自我防衛意志,確保國家安全。

(2)彰顯「全民國防教育」內涵,凝聚國人「生命共同體」信念,鼓勵全民以具體行動,支持國防建設,建構「固若磐石」的國防。

(3)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內容須顯示全民國防教育圖徽(於全民國防教育網【 http://gpwd.mnd.gov.tw】提供下載)。

2、作業軟體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檔案模式請儲存為CMYK模式,勿用特別色(金、銀及螢光色等),手工稿不予評比。

3、參賽作品尺寸一律為216×303mm(含天、地、左、右各3mm國際標準出血),解析度為600dpi。

4、參賽作品均須依規定加註全民國防教育圖徽及中、英文字樣;參賽者可依畫面視覺美觀,自行調整擺放位置與文字色彩,唯圖徽應按照標準樣式不得變更其色彩,且全民國防教育之中、英文名稱須於海報畫面中清晰可見。

5、參賽作品不須加註國防部部徽及中、英文字樣。

6、參賽作品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避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時,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7、完稿作品請注意整體明度,避免獲獎作品於印製作業時影響其品質。

(三)作品繳交:

1、繳交之作品請儲存於光碟內(上書參賽者姓名,若有多件請以1.2.3.方式區別),檔案模式為CMYK模式,區分兩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檔案(*.PSD、*.CDR、*.AI),與已完成圖層合倂檔案(格式為*.jpg);勿將多位參賽者儲存於一份光碟,以致衍生作業困擾。

2、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如附錄1)、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錄2)、作品光碟片,及A4紙排版列印彩色原稿乙份。

3、備妥上述資料後,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海報類-○○組」掛號郵寄:100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

3號1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參、作品審查及評選方式:

一、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三件為限,凡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亦不得參加比賽。

二、所有甄選稿件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

三、由本部敦聘教師、專家、學者擔任海報甄選評審:

(一)由本部訂定評選規定,並遴聘產、官、學界之專業人員5員組成評審會,擔任海報甄選評審作業。

(二)7月初由本部先行資審後,交評審區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並於7月底完成評選,遴選各組前3名及佳作2名。

肆、作品運用:

一、獲選作品,得做為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之文宣運用。

二、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國防部所有。

伍、成績公布:

獲選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8月下旬分別在「國防部全球資訊網」、「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及青年日報公布獲選人員名單,並於9月中旬實施頒獎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陸、獎勵方式:各組取前3名暨佳作2名,經評選之優良作品,均頒發禮券及獎座乙座。

一、第一名:頒發15,000元禮券、獲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頒發10,000元禮券、獲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頒發8,000元禮券、獲獎證明書乙幀。

四、佳作:頒發5,000元禮券、獲獎證明書乙幀。

柒、一般規定:

一、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獲選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參選作品若涉抄襲,相關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負。

二、獲獎稿件本部得依編輯需要刪改或潤飾之,未獲選者不另退件。

三、凡提供稿件參加甄選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各項規定。

四、凡甄選作品經評核未達甄選基準,本部得適予減少獎項名額。

五、本案所須經費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之。

六、聯絡方式:

(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A棟12樓

(二)電話:02-23954494
(三)傳真:02-23931594
(四)活動網址:【 http://gpwd.mnd.gov.tw】全民國防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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