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5/29 18:12
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活動
活動網站:
http://www.tncg.gov.tw/tainan/default.asp
因臺南縣市已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前的市﹙縣﹚徽﹙旗﹚已無法完全代表大臺南,故須考量整體歷史文化、風土人情、民族融合及多元發展等特色,以建立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之品牌識別形象。基於強化都市行銷觀念,本府決定公開甄選優秀作品,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評選以及民眾票選,選出最具「大臺南」整體特色的新市徽﹙旗﹚,以建立臺南市嶄新的識別形象。
送件期間
掛號郵寄自100年4月15日至100年6月15日下午5點30分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意涵
市徽及市旗標誌設計,須考量本市整體形象包裝,內容應涵蓋城市特質並賦予時代意義及附加價值。
評選方式
本項活動評選方式分評審初選入圍、民眾票選決選兩階段,以初選成績佔2/3,票選成績佔1/3,計算選出最後名次。決選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為第二、三…至第六名,第七至第十名為佳作。
錄取名額及獎勵
1、 第一名—獎狀一面,獎金15萬元。
2、 第二名—獎狀一面,獎金8萬元。
3、 第三名—獎狀一面,獎金6萬元。
4、 第四名—獎狀一面,獎金3萬元。
5、 第五名—獎狀一面,獎金2萬元。
6、 第六名—獎狀一面,獎金1萬元。
7、 佳作4名—各得獎狀一面。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皆可參與本甄選活動,意者可上本府網站洽詢。( http://www.tncg.gov.tw/tainan/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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