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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書道學會第七屆「磊翁盃」全國書法比賽,210/04/09,總獎8萬1千
中華書道學會第七屆「磊翁盃」全國書法比賽,210/04/09,總獎8萬1千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0/3/7 20:12

中華書道學會第七屆「磊翁盃」全國書法比賽



比賽網站: http://www.cc.org.tw/


一、宗旨:
為振興中華文化,並導引社會大眾,透過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以體認優美之文化傳統,從而落實心靈改革。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一)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及旅居在台灣地區之外籍人士,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二)分組:一、國小組 二、國中組 三、高中、職組 四、大專組 (含研究所) 五、社會組 六、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參加須知:
(一)、參加者(各組)請繳交報名費300元,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 17368506
戶名:中華書道學會,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請註明參加類組,劃撥單收據影本請與報表一起郵寄。
(二)、參加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類組(如國小組、高中組、社會組……),並填寫「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
(三)、參加初選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一律以四尺宣紙對開(約34X136公分)直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書寫後不須裱褙。
(四)、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五)、作品經初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六)、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本屆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第68期及本會網站,網址: http://www.cc.org.tw/。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均致贈最新一期「中華書道季刊」乙本

五、收件:
(一)、初選作品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九十九年四月九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一律郵寄送件,請逕寄

11068 台北市永吉路354號3樓之5 張國榮副理事長收。
洽詢電話:02-27681999 活動組組長(副理事長) 張國榮先生
0933-935-739 總務組組長(副理事長) 余忠孟先生

六、比賽程序:
(一)、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二十至三十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參加決賽。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二)、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場書寫。
(三)、決賽日期:九十九年五月二日(星期日)上午八時
(四)、決賽地點: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七、評審及獎勵:

詳見附件一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決賽評審於決賽後立即進行,並於當日下午舉行頒獎
(三)、獲獎名單及比賽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
(四)、各組各頒特優獎一名、優選獎二至三名、佳作獎三至五名、入選獎若干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優勝者均贈獎金或獎品及獎狀一紙,入選者贈獎狀一紙,各組獎金金額如下: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頒獎:
九十九年五月二日(星期日)下午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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