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0/2/28 09:38
「謹“菸”慎行,十萬獎金等你拿!─菸盒警示圖文徵稿」
活動網址: http://smokingwarning.pixnet.net/blog/post/4259944
活動目的:
為增加菸盒警示圖文設計之創意來源,透過菸盒警示圖文徵稿,藉由稿件創作及網路票選等活動,提供主管機關依菸害防制法第6條之規定,製作菸盒外包裝警示圖設計之參考。
活動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4月15日
(二) 活動部落格網址: http://smokingwaring.pixnet.net/blog
(三) 參賽者須先此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創作說明表,參賽作品於繳交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方式寄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廣告學系,菸盒警示圖文活動小組收。
競賽規則:
評選標準:
圖文訴求與參考方向 :
獎勵方式:
將決選前三名各一件,佳作十件,並頒發獎狀鼓勵: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兩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十名:每名貮千元及獎狀乙幀
註:得獎之禮品若超過新台幣兩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百分之十五稅額。
得獎公告:
將99年4月30日,於本活動部落格公佈徵選結果。
頒獎典禮 :
將於決賽評選完畢後,於活動部落格公告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
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詳見下方相關文件下載),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 參加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指導單位、主辦暨執行單位及相關活動人員不得參加)。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三) 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 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五)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六) 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報名表上,指定代表人一人,並註明代表人之詳細資料,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七)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八)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移轉或授權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或其他專利設計,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十) 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得獎作品亦將做為後續菸品外包裝之印刷與宣傳海報使用。
(十一)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二)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報名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聯絡方式:
菸盒警示圖文徵稿活動聯絡人:
張倩瑜小姐 02-29393091分機67176
E-mail:smokingwarning@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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