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10/2/24 01:12
99年桃園縣「防治結核『心』動力」繪畫創意比賽活動簡章
活動網站: http://www.tychb.gov.tw/big5/News/News_view.asp?id=5812&cid=8&ContentCid=2
一、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二、參賽資格:
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學)院校組
三、作品甄選與規格
(一)活動目的:藉由繪畫創意徵選活動,加強結核病防治觀念宣導,透過年輕學生創意之手,
傳達防治結核病之觀念、想法、心念與決心,讓創作者在製作作品時,對於結核病防治有
更深一層的認識,貼近民眾對結核病之認識而協助宣導,進而深入社區學校提升民眾自我
篩檢及發自內心關懷結核病個案至療程結束。
(二)作品格式:A4大小紙張印刷、以平面創作(格式如附件一),設計「四格漫畫或海報(含
15個字內宣導標語)」電腦軟體繪製者,為彩色稿或黑白稿皆可,請輸出作品,並另附電
子檔光碟片乙片。以本局「主題限定」:(1)認識結核病(2)簡易7分篩檢法(3)用「心」
動力關懷支持結核病個案等為參賽主題,作品規格須符合規定。
(三)參賽方式:於99年3月10日(星期三)前,填妥報名表(附件二)及參賽作品,封面註
明『防治結核『心』動力」繪畫』創意比賽,逕送或郵寄至「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
科」(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55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3月10日止。
五、聯絡人/電話:
蔡慧敏小姐 03-3340935轉2126
六、評審標準:
(一)聘請專家委員評審。
(二)評審標準:題材創意30%、內容形式20%、表現技巧20%、綜合評分30%。
七、公佈日期:
98年3月中公佈得獎名單於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最新消息」(網址:
http://www.tychb.gov.tw)。
八、獎勵方式分為:
分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學)院校組等三組。
(一) 每組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1名。
(二)冠軍:獎金壹萬元之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三)亞軍:獎金捌仟元之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四)季軍:獎金伍仟元之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五)佳作:獎金壹仟元或等值獎品,獎牌乙座
九、附則:
(一) 凡參賽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作為結核病防治宣導使用,於公開刊物、媒體週刊載(播)或製作成宣導品等,不另予酬勞,必要時主辦單位亦可作部分之修正,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前3名與佳作不得重複得獎。
(三) 凡參賽之作品,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撤回獎勵外,有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 依國稅局規定活動獎金超過1,000元(含)以上,需代為申報所得。
(六) 凡參賽即視同遵守本活動之ㄧ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訂補充或取消活動之權力。
十、報名表及活動詳情請上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網站之「活動訊息公告」查詢。
(網址: http://www.tyc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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