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uling(滄瀳飄零) 2009/11/21 18:42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活動網址:http://sgw.epa.gov.tw/public/News_Detail.asp?m_no=P00490
一、活動宗旨:為推廣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概念,本署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希望藉由比賽的進行,提升民眾對土水保育的認識!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 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52cm×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15cm×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二)電子代言人: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主題表達與創意(30%)、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30%)、環保含意(20%)、表現技法(10%)、色彩配置(10%)。
(二)電子代言人組:於98年1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20,000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10,000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5,000元MP3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2,000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99年1月31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99年3月22日舉辦「10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請見活動簡章說明。
十、報名期間:自98年1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十一、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98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A4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98年12月31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98年12月31日晚上12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150dpi、*.jpg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300dpi、*.tiff檔、CM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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