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x123456(leox) 2009/9/20 15:08
#a52a2a">2009魚池鄉花卉、農特產及自然景觀全國攝影比賽
資料來源
http://www.yuchih.gov.tw/news/index-1.php?m=&m1=9&m2=38&id=155
比賽簡章下載
http://www.yuchih.gov.tw/inc/dl.php?p=../files/b/&f=act_file03801550000808.doc
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牌一面。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牌一面。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牌一面。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獎四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千元整、獎狀乙紙。
主旨
透過相機記錄本鄉生產之花卉、農特產及自然景觀等以推展本鄉之
觀光產業。
主辦單位
南投縣魚池鄉公所
協辦單位
埔里鎮攝影協會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攝影主題
1、以本鄉轄區(含魚池、東池、大林、東光、共和、新城、大
雁、五城、中明、日月、水社、頭社、武登)等地所生產之
花卉、農特產及自然景觀為主。
2、日月潭風景區暫不列入本次攝影比賽範圍。
拍攝時間
即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
作品規格
1、135以上彩色正片、負片,廠牌不限。
2、數位相機須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或TIF等圖檔。
3、參賽作品放大5×7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
4、參賽作品不得格放、劃線、裱框、疊片、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5、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參加表,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收件地點
作品請掛號郵寄至545埔里郵政90號信箱埔里攝影協會收,信封並請註
明(參加魚池鄉攝影比賽)等字樣。
收件時間
98年9月15日至98年10月6日止(郵戳為憑)
評審時間
98年10月11日上午9點於魚池鄉公所公開評審。
得獎公佈
評審後一週專函通知得獎人並公佈魚池鄉公所網站。
頒獎
另行通知得獎人。
附則
1、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含規格不符者〉
2、參賽作品需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活動期間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需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3、金、銀、銅牌獎個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各項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4、得獎作品需交付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需交付原圖檔以供審核,不符原稿〈原圖檔〉者不予給獎,獎位不遞補。
5、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原圖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行使一切重製、無限次公開展覽、刊印、廣告宣傳及商品化等使用之權利,均不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6、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抄襲、冒借、拷貝。
7、參賽作品如遇郵寄、不可抗拒之災害、意外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8、凡參加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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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by leox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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