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x123456(leox) 2009/8/23 17:54
#a52a2a">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治理與復育成果攝影比賽 
活動網址
http://www.wra08.gov.tw/news980819.html
http://www.tecps.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
簡章及參賽表
http://www.tecps.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op=dlfile&fsn=9&nsn=5
獎項及名額
       金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    、獎狀乙紙。
       銀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 :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獎狀乙紙。
       銅牌獎(共二組,每組各一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     、獎狀乙紙。
       優選獎(共二組,每組各十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     、獎狀乙紙。
       佳作獎(共二組,每組各三十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獎狀乙紙。
       徵  件 (共二張,航空照)     :徵件費每件貳仟元     、獎狀乙紙。
比賽宗旨
為透過鏡頭,介紹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對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 
       的治水、防災、利水、親水、復育之成效,特辦理此項比賽。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主辦單位:第八河川局。
  (三).承辦單位: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攝影主題
  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經第八河川局規劃、治理、植被景觀復育之成
      果展現。
。
拍攝範圍
(一). 卑南溪水系流域。(從新武橋起至河口止,及支流萬安溪、崁頂溪、 
             加鹿溪、加典溪、鹿野溪、鹿寮溪)
     (二).台東海岸線。(北起長濱鄉樟原村附近,南至達仁鄉南田村附近
            及綠島、蘭嶼)
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
競賽組別
(一).卑南溪水系治理(占50﹪)及植被景觀復育(占50﹪)組:卑南溪水
            系防洪、防災、治理及水岸復育。     
 (二).台東海岸線治理(占50﹪)及植被景觀復育(占50﹪)組:海岸線防
        災、親水、海岸復育。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輸出為長邊10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單張照片。
      (二)、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及連作。
      (三)、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
             尺寸需約為3100d p i×3200d p i以上規格之RAW.TIF.及JPG檔,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
             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XIF)。以RAW檔拍攝者需
             轉為TIF檔沖印輸出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RAW及TIF檔,
             作品若是以數位相機內建的影像處理功能拍攝,需於報名表中的
             拍攝方式欄加以說明。
      (四)、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並詳填參賽表各欄。
收件日期
       98年8月25日起至98年9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郵寄至收
       件地點。信封請註明「參加第八河川局攝影比賽」。
收件地點
          950 台東市寶桑路163號   電話、傳真:089-359016
       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電話:089-323627
評審時間
       98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評審地點
       第八河川局會議室    台東市寶桑路24號  089-322023
評審方式
       由承辦單位聘請三位外縣市專家及第八河川局指定二名人員,會同評審。
得獎公告
       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者,並公告於主辦、承辦單位網站:
	(一).主辦單位:第八河川局網站。 http://www.wca08.GOV.tw
      (二).承辦單位: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網站。 http//www.tecps.org.tw 
作品展覽與頒獎
        為呈現第八河川局之卑南溪水系及台東海岸線的治理與復育成效,將擇 
        期展出得獎作品,並同時舉行隆重頒獎典禮。(受獎者專函通知)
出版得獎作品專輯
        收錄得獎作品,出版專輯,供紀錄、展示、流傳並典藏。
參賽規則
      (一)、參賽表請貼於照片背面,原版底片或數位檔需一併附上。
      (二)、銅牌獎以上每人每組限得最高壹獎。
      (三)、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四)、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五)、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所有,使用不另計酬。
      (六)、為讓參賽作品涵蓋全台東縣水利灌溉區域,因此,各水利工作站
             少保障入選兩個名額。
       (七) .參賽作品,限本局管轄區為限。水利設施,限最近五年內的建設。    
             水岸復育景觀,限最近二年內為限。
       (八).未入選之作品,親自來會領回或本會辦理附回郵之退件。
	  (九).主辦單位展出作品、出版專輯等作為時,將尊重作者的屬名權。
      (十)、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符合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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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by leox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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