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x123456(leox) 2009/4/15 23:28
#a52a2a">台北國際航空站飛安宣導動畫與海報設計比賽
來源網址
http://www.tsa.gov.tw/
簡章報名表下載網址
http://www.tsa.gov.tw/mediafile/866/news/228/2009-3/2009-3-13-17-58-18-nf1.doc
獎勵辦法
海報比賽及多媒體動畫比賽得獎者各得獎金如下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8000元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5000元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3000元
[ 佳 作 ] 三名,獎金1000元
目的
加強飛航安全宣導教育,提升民眾對於飛航安全的認知觀念
主辦單位
台北國際航空站
參賽資格
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不限團體或個人)
主題
就下列飛安宣導重點中挑選適合的做為宣導主題並加以發揮
(一) 飛機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用品
(二) 旅客安檢作業(登機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 機場四週禁止飼養飛鴿及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四) 禁止攜帶上機及必須托運之危險物品
(五) 運用「局長信箱」及「局長飛安信箱」
(六) 乘客手提行李規範
詳細資料於台北國際航空站網站( http://www.tsa.gov.tw/)旅客指南中之飛安宣導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海報類繳交規定
1.尺寸:A3
2.請勿使用手工稿
3.檔案模式CMYK,請勿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等
4.請繳交A3樣稿一張,裱貼於黑色卡紙上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連同圖檔以ai格式存於光碟片郵寄收件地址
5.請就主題於報名表撰寫 200 字之內之作品理念
‧動畫類繳交規定
1.尺寸: 1024像素X768像素
2.影格速率:25fps
3.時間:30秒至60秒之flash動畫,參賽格式為*.swf檔
4.檔名請以英文或數字取名
5.作品請以flash動畫軟體製作
6.請就主題於報名表撰寫200字之內之作品製作理念
7.請將作品電子檔案燒成光碟後連同報名表郵寄收件地址
其他相關規定
1.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
2.得獎作品使用版權為相關單位擁有,參賽者亦得簽署切結書
3.本站於98年5月1日飛安宣導活動中邀請得獎者公開接受頒獎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4月20日(星期一)止
收件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台北國際航空站)
報名方式
將作品及報名表裝袋,註明「台北國際航空站飛安宣導動畫與海報設計比賽」,以掛號郵寄至指定收件地點。
#設計
#比賽
#設計 by leox123456
#比賽 by leox123456
(3,404 views)
© Vovo2000.com Mobile Version 小哈手機版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