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接受這種薪水或公司,應該都是自己的選擇,
應該沒有人拿霰彈槍或者綁架你們加的寵物,用以逼您上班吧?
iloveagogo(痞熊) 2007/12/28 23:14
自己接受這種薪水或公司,應該都是自己的選擇,
應該沒有人拿霰彈槍或者綁架你們加的寵物,用以逼您上班吧?[/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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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東西叫做人情壓力 ~
因為人情壓力去上班,
因為人情壓力不方便離職。
有很多時候是自己沒辦法選擇的,
可以請您不要把您所知道的現況當作是我自取的好嗎?
我不是要筆戰,只是希望您口氣不要這麼強硬.
多有得罪。
Wu(Wu) 2007/12/29 09:04
在上班時間做的關於公司業務的工作
版權跟所有權當然是公司的
不然老闆花錢請你來做的東西所有權還不屬於他??
老闆又不是錢太多....
除非你是下班時間或上班偷閒做的 "屬於自己跟公司業務無關的創作"
你才有所有權
等於是老闆花錢買你上班時間的所有關於公司業務的創作
如果你覺得不爽 你可以 不做 或做的差一點....
你現在的狀況像是....
花錢跟建設公司買房子
交屋後
建設公司員工來跟你說
這房子我有所有權
因為是我ㄧ磚一瓦蓋的......
你就像建設公司員工.....
這樣解釋應該夠清楚吧 :)
補充:
就算是人情壓力
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TYPE說的很中肯
如果不爽就離職吧.....
不過我是建議等找到新工作再離....
TAKO(TAKO) 2007/12/29 09:32
+1
補充
至少也等撐到年終再打算.... 😂
現在年關將至,工作不太好找.... 🐷
iloveagogo(痞熊) 2007/12/29 12:42
這樣的解釋我就看得懂了~
謝謝大家的指教!! 🤢
ice0615(棋子) 2007/12/29 14:09
版權屬於公司。
除非:有另外簽約規定這些細節。
除非:這些創作都是「下班時間」+「用自己的資源」所創造
補充一點
你身為作者擁有的著作權,而不是版權喔~~
Takuya(有馬拓也) 2007/12/29 17:11
如果沒有簽白紙黑字的契約.....你可以擁有版權
而且可以開口要錢....因為沒有簽所以你沒有放棄版權
你可以自由買賣這些圖............他告不了你的
你還可以告他侵權要求賠償
因為我以前的公司就是被員工勒索才倒的
讓我學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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