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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報道:中國動漫借刀殺人封殺佳作
Ys(影宿) 2007/6/2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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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在廣播里收聽到這樣的一條新聞“日本的動漫畫近年來一直惡搞不斷,不僅惡搞了我國古典名著,還惡搞了格林童話,顛覆了很多人們耳熟能詳的經典形象。在我國引起了讀者很大不滿。”

  初聽,愕然。再聽,開始不滿。

  通常在電視台電台主持人高貴的眼里,動漫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是典型的哄小孩子的無聊玩意。不值認真對待,就像當年曹某人抄了《棋魂》,鬧得沸沸揚揚,直到電視台作了專訪,節目的側重點指的也不是:職業棋手抄襲圍棋漫畫是否失德?而是驚異:這幫青少年對待動漫咋就這麼認真呢?是否值得?所以這條涉及動漫的廣播新聞══其實就是作為花邊湊數播出的══說出這樣一番話似乎也是“合情合理”了。但讓人還是忍不住想抗議:“好歹也是公開發布的消息,說話時注意點客觀事實行嗎?”

  說起“惡搞”,日本的動漫界確實有不少作品采用了別國著作的框架,具體例子動漫迷們心中各有其數。我國的古典著作也有很多被拿去又烹又煮。太公望甩了白胡子成了嘴上無毛說話辦事都不太牢的無厘頭小子;各種坐騎都去了聖獸法象只只都可愛得讓人想抱回家去當寵物養。動漫的《封神演義》里,女子都坦胸露背穿幾寸長的大高跟鞋好象隨時準備去T型台踩貓步。這樣的《封神》,還與原著有什麼相似處嗎,除了人名以外?構成一部作品最主要的兩個要素就是:情節與主題。太公望那一頭擊破對手的手段一個賽著一個匪夷所思。在情節上和原著已經沒多少關聯了。而至于主題,在我國古典著作里,是借著諸神斗法來宣揚:周滅暴商,天道使之然。難道在動漫《封神》里,也能找出周朝建立是天意嗎?硬要聯系的話,恐怕只是單純的想守護人民吧?

  至于拿著手槍四處開火的三藏法師,戴眼鏡儒雅微笑的豬八戒,原作里用喜聞樂見的形式來表現對明朝社會黑暗腐朽統治不滿的《西游記》,在這里還能體現嗎?要找黑暗,那只能是四人各懷黑暗的過去。但現在,他們聚集在一起,組成酷酷的pose四人組。隱痛,但卻快樂地繼續旅行下去。沙悟凈繼續代替豬悟能好色,孫悟空也接著經常肚子餓。(怎麼也跟豬似的?)

  如果只是單純的使用了同樣的人名,卻重新填充了情節和主題,那和“惡搞”是有本質區別的。至少不是在眾人皆知的情節上添加出什麼花樣來供人消遣逗樂,這就不會讓人和原作混淆。(當然如果原作者還活著,你不去申請版權直接全用人家名字就另當別論,至少是不厚道。)這甚至都不能算是原作的“衍生”,根本就已經是再創造。就好象所有人都不會認為吳承恩曾寫了個至尊寶。如果有人非常激動地告訴筆者:當年唐朝那個和尚,就是高唱著“Only you,你本領最大~就是only you~,使那妖魔它無法吃我。”穿越沙漠去天竺取經的。那筆者只能一臉景仰地回敬:“I真的服了you!”

  提到“被惡搞的格林童話”那簡直就是直接對應由貴香織里的《路易革命》,那個系列也確實是在惡搞。尤其是在出現了喜歡收集少女水手服cos的變態王子那段,而且時不時冒出一句“其實原作是這樣的而我覺得”。但充斥其中的亂倫、偷情、受虐狂,以及那個具有娛樂精神,很有魅力但確實是個色狼的路德維希王子,這麼多很有噱頭但卻扭曲的元素所組成的,難道還能構成一個給“孩子”看的童話嗎?這其實是個殘酷的成人童話,至少是給青少年看的。沒有哪個母親會在睡前給孩子講述:從前有一個色迷迷的王子,在尋花問柳(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尋妃)的途中總是被一個叫小紅帽的狙擊手追殺,在笨手笨腳的仆人陪同下,收納了一個受虐狂魔女作同伴,這次偶遇大腳的灰姑娘”至少N多的名詞解釋就會讓她頭痛不已。

  到這,筆者忍不住又想起了幾年前在報紙上看過的對漫畫的一則評論,一位夫子跳出來衛道,對著桂正和的《DNA〉〉開炮:“這種充滿了XX描寫的書能給孩子們看嗎?這不是教壞小孩子嗎?怎麼能引這種書進來?”它本來就不是給小孩看的書啊!日式的動漫畫和中國的文字作品一樣,作品是要區分年齡段的。要是誰把桂正和的漫畫當成國產教育幼兒的說教片,和著糖塊賜給了五六歲的幼童,那是你的失誤!就好象縱使“金學”和“紅學”一樣有研究價值,各文學院的中文系學生都有規定的課時去通覽了解,但要是誰讓十歲以下的少兒去閱讀崇禎本的《金瓶梅》,那也是不應該的!實在有失厚道!

  十幾年前,大陸上還在播放《忍者神龜》的動畫片,《聖斗士》也剛入我國,立有卓識者義憤填膺,在報紙上高呼:“進口動畫片看多有百害而無一利!”理由是:嚴重誤導孩子!四只烏龜全用名人命名,如果有大人糾正“愛因斯坦是科學家”,孩子會理直氣壯地反駁“是神龜,不信你看動畫片!”對《聖斗士》的擔憂則是:“孩子們也許會以為雅典娜是個日本有錢人所以聖斗士才會保護她。”

  這都是哪門子理由!

  《忍》是美國的動畫片,美國佬們有的從祖父到孫子一家三代都用一個名字。別說叫烏龜“達芬奇”“米開朗基羅”有什麼稀奇,就是直接稱為“喬治-華盛頓”也沒人去告發他大逆不道啊。他們不象中國人那麼講究名諱。孩子不清楚這些,家長應幫助他們去辨析。這些姑且不論,最重要的是:一個“孩子”已經大到能完全聽懂長篇動畫片里一套一套的對白的地步,卻從來不知道“愛因斯坦”是物理學家,是二十世紀科學史中最偉大的天才,這究竟是動畫片的延誤,還是家長的失責?放任自己的后代于混沌中而不顧,反要指責動畫片出現了“不正確”的信息,這難道不是推卸責任?

  至于當年對《聖斗士〉〉的詰難更是讓人啼笑皆非。在外國神話幾乎取代了本民族傳說的事實中,提到“祝融”“共工”“刑天”都會讓人懷疑問話者是否昨天高燒了。這位老先生居然擔憂《聖斗士》會讓人分不清雅典娜是希臘神還是日本人。讓筆者說些什麼呢?杞人憂天乎?痴人說夢乎?這位大叔你用心良苦何不弘揚一下民族文化?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國人也許還可以慶幸一下,連《基度山伯爵》都被“惡搞”成《岩窟王》了,《紅樓夢》卻因為人物關系復雜,被小日本們硬生生地══還是沒“惡搞”成。成了四名著中唯一的幸存者。這回終于不“混淆”了,不至于讓青少年們“不分是非”了。但這種“成功地保護”對我國的青少年到底有什麼有益的影響?日本人不僅改編他國故事,很多日本古典文學都有其相對應的漫畫版本。《源氏物語》在很久前就有了漫畫版,近幾年聽說又打算制成動畫。《源》被稱為“日本的紅樓夢”,是日本古典文學的頂峰。就算有人懶得看古小說,翻翻漫畫多少還能知道桐壺紫姬,朝霧夕顏。可以了解一下光華公子是誰,《源》的大意。而我們的《紅樓夢》呢?嚷著要救國粹的人,排斥日漫改編中國名著的人,你們又是如何宣揚中國文化的?

  《紅樓夢》被“保住了”,但要找一些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當中又有幾個能說出它的大概情節呢?更不要說自己對其進行個人分析。也許被初高中課本節選猛灌一通后會了解到講的是四大家族興衰史,但若問及大觀園哪幾位少女分別代表賈史薛王;以及誰是妙玉岫湮,這恐怕就要逼得人惱羞成怒了。

  這樣的“保住”和“沒保住”之間又有什麼本質區別?

  想保護本民族的文學形象,這個動機和用心完全可以理解。但保護這類抽象國寶不像保護熊貓:喂飽了看好了別讓外國給偷跑了就行。想要本國的經典光焰萬丈長,不被外國給“惡搞”和“顛覆”了,至少得樹立和宣傳他們的形象。所有人都知道了本尊真身是個什麼樣子,也就不會混淆乃至被誤導。也就從根本上達到了“百毒而不侵”的效果。

  前幾年迪斯尼的《花木蘭》讓全球知道了古中國有位代父從軍的勇敢女子,隨后的《梁山伯與祝英台》又因為祝英台的性格過于開放而頗遭非議。但之前誰想過要對世界宣傳中國也有一對忠貞不二,至死方休的愛侶?這樣的只知譴責也是不負責任的。

  我們每年都在紀念衣袂飄飄的屈原,但卻被韓國搶先申了“端午祭”的遺。不滿是必然的。但看看韓國,申請的各項理由比中國還一應俱全。我國的紀念相對看起來確實散碎零亂。這才是真正的啞巴吃黃連!打落牙齒肚里咽!我們嘴里的“保護”,其實只有兩種情況:要麼對其又掩又埋,使之終不見天日,我們也看不清它。要麼就是既不讓別人動,自己也不管,任其日晒風蝕,湮滅在歷史里算它自己命短。而這兩種辦法哪一種看起來都荒謬無比。為什麼我們只會在事件發生后吵著鬧著抗議,而在之前想不起來把自己亂扔的寶貝清理停當,讓全世界都看到我們正在其上書漆金大字“中華所屬”?就不能趕在別人包裝前,自己先把它推廣了麼?標明主家,歡迎觀摩,相較起尖叫“又給改編啦,我們其實不這樣的”,主被動即現。

  吃了無數回啞巴虧,也沒看見有什麼部門采取了什麼措施。在小說界反倒有人抄起日本的動漫來了。若要說日本人任意惡搞、改編、再創造中國的文學人物典型,“引起讀者的強烈不滿”,我們也可以以泄私憤的心態打腫臉充胖子,硬說這是因果報應,循環不爽。但人家日本人無論完全遵循原著也好,完全重組再創造某故事也好,多少還肯承認故事的靈感起源于中國的小說傳說,或是說這根本就是中國的故事呢。抄日漫的人死活 賴曾看過Clamp,讀過矢澤愛,這算是怎麼回事?難道不使泱泱中國看起來英雄氣短?)

  某80后的暢銷“作家”,曾腆顏狡辯:“要說我是抄的,那《聖傳》也是抄的,抄了佛教,連人名都一樣!”呸!人家除了八部眾的名稱出于佛教,哪點情節還相同?你從哪部佛經話本上看到過蘇摩手中舞雙月,乾達婆十指纖纖撥弦琴?而你那“作品”中除了人名不一樣,還剩了幾個情節和《聖傳》不相同?

  “讀者對惡搞的動漫不滿”聽起來多像廣電總局發表了禁播境外動畫之后那番臭名昭著的聲明:“我們禁播境外動畫是因為國內的青少年極其喜愛本國動畫,我們是為了滿足他們強烈的要求才這麼做。”

  這才是給動漫迷們“惡搞”了一大把。

  對這類事件的不滿,就好象對抄襲日漫騙版稅的人的不滿一樣:最開始只是作為動漫迷而反對其事件本身。而在他們的“聲明”“辯解”之后,事態沒有平息,反而“反某某”“倒某某”的呼聲越來越強烈,那則是因為══你憑什麼扭曲眾所周知的真相?你憑什麼侮辱動漫迷的判斷力和智商?誰給你的權力把一個群體當成傻瓜耍?

  “為滿足大家強烈的要求”,“引起了讀者的強烈不滿”,報紙輿論和廣電局什麼時候變得這麼關注起動漫來了?要是真像說的那樣,請至少先聲討一下抄動漫的文賊們:從美稱“借鑒”了《聖傳》和《NANA》的某些“作品”,到抄《棋魂》的某某,再到連標題和情節都不曾改動的《Clover(三葉草)》,以及前不久才出現的“中國版的死亡筆記”,這些都引起多少動漫群中真正的“不滿”了?!


來源:騰訊動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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