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ita 寫到: |
哇靠...有如是一個模子出來的... 0-0 模仿是常有的事, 但是抄襲改造說自己原創作品就不應該, 像這類的事, 該說的應該明說, "原創"這詞兒不能隨便說說... 踢出了差子, 壞的是自己的名譽啊... 台灣出了pt9廢鐵書騙錢害人, 這樣的行為是害了自己,也汙辱別人的智慧... |
引言回覆: |
8) 🤔 🤔 🤔 我都見慣了,見怪得怪了。如今 我不怕直說了這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心態,以為自己不說就沒有人會知道東西是那人家的,因為他們以為只要東西[舊]和根本沒有人見過就可以公然拿用和改,一有問題就[千篇一律]地去逃避。 還有就是如今多數人都有以下的問題: 如今 的人心理狀況都是“先入為主”和“麻木地局限于自己的圈子中”對于任何一切事物都以自己的角度來衡量。很少會去看清楚他自己本身處在的問題,對事對人都是以負面與歧視的角度來看別人。還有就是喜歡把自己第一時間所見所聞都當第一,他認為是誰的就是誰的,事情越是非他所想象那樣他就是要把事情想象那樣。 怎天把世界當做是他統治一樣,你們這些人就是他的奴隸,你們都必須聽從他的意見來行事。他是世界之王、他自己是沒有任何錯誤可言的。一旦被人指出他的錯誤與問題,他就會把問題推卸和把你當成“背叛者”你是在歧視與攻擊他,而這種人就有很強的“報復心理”因為他會認為你是在侮辱他、他就要反擊你、要你向他道歉、我說是你錯、就是你錯。 PS:是要人家和所有的一切去接受他,而不是他自己去接受人和一切~ 😐 😐 很簡單一個例子以前我自己是不擅長繪畫人物姿勢和動作,都是靠自己觀察人和CG作品來模仿的。但是卻有一些自己不了解情況的人就“口出狂言”地說這種行為就是[抄襲]、還有就是你自己只是學習別人的風格或其它技巧來“取長補短”而已照樣也會被人說你是在抄,然而 這些人看那些真正的PS改圖或那些圖是自己繪畫但是背景是張貼別人作品的作品時候就狂說好和說這種只是摹仿而已又有何問題!!!! |
Tung 寫到: | ||
看不太懂這位大大的立場到底是站在哪一邊的, 但是我可以很明確的說一件事: 任何人在自己家電腦前面要模仿誰的圖來學習, 沒有人有權利干涉! 但是如果今天你是拿別人的圖來改造, 公然放在網路上, 還大言不慚的自稱是原創, 就不要怪別人會看不起你了. |
影宿 寫到: |
事實 “拿別人的圖來改造, 公然放在網路上”~我看的太多了: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10233.html 這里有太多明P臉和?w照片太相象的圖片了: http://comic.sina.com.cn/ycmt.shtml |
占 寫到: |
其實如果各位有機會在香港漫畫界工作的話,這種事情就不會覺得奇怪啦,因為無論主筆或者助理,手上都有很多大師級的畫冊,無論封面或者內文,只要是用得著都會照抄可也,在我而言已經是見多不怪了!!但是在工作以外,我想應該要畫一些真的“原創”畫會開心點. 🤣 |
Tung 寫到: | ||
照著照片畫, 或是直接去修改照片而做出來的圖, 頂多就是淪落為一張沒有藝術價值的圖!(這完全要看個人功力在哪裡) 但是照著別人的圖來畫或是直接去改別人的圖,公然堅稱自創, 或是從事營利事業-------->違法!(外加有損自己人格尊嚴) 很多有版權的照片直接拿來使用都有可能侵權, 何況是一張人家花了好幾個小時嘔心瀝血畫出來的作品?! 學習不等於抄襲, 習以為常不等於這種行為是對的, 沒有人會希望台灣的插畫界到最後變成一種劣幣驅逐良幣的地步吧? To:小哈: Vance Kovacs這張Druid, 在美國是頗負盛名的一張圖! 曾入選並收錄在第八期的Spectrum裡. 是我最敬重的插畫家之一, 實在受不了他的圖被人亂改一通還來招搖撞騙.T_T |
占 寫到: |
其實如果各位有機會在香港漫畫界工作的話,這種事情就不會覺得奇怪啦,因為無論主筆或者助理,手上都有很多大師級的畫冊,無論封面或者內文,只要是用得著都會照抄可也,在我而言已經是見多不怪了!!但是在工作以外,我想應該要畫一些真的“原創”畫會開心點. 🤣 |
minfin 寫到: |
請問一下,像我現在在練習打稿,會照著真人的照片畫,不是直接描線條,是看著照片然後自己打底稿,這樣也算抄襲嗎,因為不太會畫肢體動作,所以就翻雜誌練習,畫好後可以發表嗎? |
Winddy 寫到: | ||||
這不是抄襲,但是只要有木村拓哉的影子,而且拿給一般大眾看,一般心智正 常的人也幾乎都說那是木村,這就是犯法,侵犯了木村的肖像權!
即使是無版權照,照片中人物的肖像權還是受保障的,這些都是違法的!而且 如果是有版權的照片,還可以依我上面貼的著作權法91跟94條加重處罰。著 作權法是刑法特別法,所以會有刑責的問題,不要以為抄抄描描、拼拼貼貼只 是小事而已。 |
Winddy 寫到: | ||
所以這些侵權的東西跟相關法條,有心人可以寄給他們的經紀公司,叫他們 來告吧!墮落的插畫界早就需要用重典來匡正了!哼! 也許我被惹火了,哪天就開始做這種無聊勾當!一個個寄,一個個抓!哼! (沒錯!我最近抓自己被盜的圖抓得火氣很大!) |
Winddy 寫到: | ||
所以這些侵權的東西跟相關法條,有心人可以寄給他們的經紀公司,叫他們 來告吧!墮落的插畫界早就需要用重典來匡正了!哼! 也許我被惹火了,哪天就開始做這種無聊勾當!一個個寄,一個個抓!哼! (沒錯!我最近抓自己被盜的圖抓得火氣很大!) |
Tung 寫到: | ||||
謝謝Winddy大大的回覆以及提供的完整法律常識, 大家對於要販賣的圖作, 還是各方面都要考慮得很周全才是! 至於翁子揚這位, 我沒聽過這個人, 因此不便發表意見 (恕我孤陋寡聞, 他的圖都是有自稱原創嗎? 還是有販賣?) 但是光看他前兩張的合成圖, 我就有一種快瘋掉的感覺......冏rz |
影宿 寫到: |
8) 😈 😈 你會瘋掉想殺了他,他是HD: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7890.html#%AF%CE%A4l%B4%AD |
Tung 寫到: | ||
花了一點時間看完了....原來他在大陸還是為頗有聲望的"大師".... 針對這句話:"對于翁子揚先生是否使用了既有圖片處理或者這種使用的授權問題,我們沒有在既有法律中發現違反法律的條款" 看來大陸對於著作權法的法規部分還真是太落後! 但是對於"侵犯肖像權"這一部分, 根據以下這句話所描述的情形: "他為電視劇《長恨歌》繪制的插圖剛剛面世–––制作方的要求正好是要他畫明星臉:漫畫女主角形象必須跟電視劇里的黃奕一模一樣。這真讓他哭笑不得。" 我贊同 tasothangel大大說的: "他用明星照片倒是還有可議之處..不過它直接盜用"平凡的圖"和"賈斯汀的背景畫(山巒閃電)"是事實吧...說的嚴重點確實和小豪子沒什麼不同啊..." 如果今天是兩個都畫得很爛的無名小卒在那裡互相追究誰抄誰的, 互相狗咬狗一嘴毛, 也就算了....... 但是偏偏都是一些頗有名氣的人或是頗具繪圖功力的人, 要去拿其他的大師或是很有名氣的圖來改? 這是為什麼? 擺明了就是要給人家抓? 嫌自己太有名了, 想給人罵一下? |
Tung 寫到: |
好~~我只是去睡個覺就錯過這麼多事情....... 宿影大大, 我有收到你的站內信, 也看完了你給的所有link, Winddy的討論串我也看了(雖然我看到的幾乎全部都是"話不投機半句多, 殺!"......-_-lll 有點看得一頭霧水) 我當初發表這一篇的用意, 完全是出於對一位大師的尊重, 不希望有人改他的圖還來招搖撞騙, 也希望這位抄襲者能懸崖勒馬, 做事憑良心, 畫圖用真感情! 雖然我的措辭很強烈, 但是我從未指名道姓, 一來是反正他用的也是筆名, 二來是儘量減少我對他人身攻擊的部分! 沒有辦法100%的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畢竟事情是人做的), 但是我重點是放在這張圖, 而非他個人或是去質疑他畫的另外四張圖. 因為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有十分證據才能說十分話! 對於那些證據確鑿的敗類, 我也只能由衷的希望他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沒辦法對他在言語上一直窮追猛打. 因為我畢竟不是著作權警察, 我看過的東西也沒比別人多, 如果碰巧遇到情節重大的, 我會站出來說話, 但是我的職業是藝術家, 不是警察或是法官, 我的本分是創作!!並非抓賊. 我喜歡跟志同道合的我輩中人討論藝術, 藉由討論能讓人進步, 但是討論並不是一個畫家進步的主力, 努力去創作才是. 我能了解如果今天我遇到這種事, 我會受多大的打擊, 所以我絕對譴責抄襲, 但是身為一個藝術家, 如果整天神經兮兮的擔心著人家會來偷自己的圖, 花了所有的時間來爭論, 都沒花時間來創作, 豈不本末倒置? 所以對於抄襲的議題, 我想我就到此為止了, 明天要上班, 大家共勉之~~~ 謝謝影宿大大m(_ _)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