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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海安,下一站有你!"徵圖比賽 ,2013/12/20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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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海安,下一站有你!"徵圖比賽 ,2013/12/20 2013-11-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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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海安,下一站有你!"徵圖比賽




活動網站:

http://hasm.tumblr.com



緣起

民國102年臺南市海安路地下停車場完成啟用, 海安路環境藝術發展邁入嶄新階段,103年起臺南市政府將辦理 「臺南市海安路(府前路至民族路)景觀改造與環境藝術建置計畫」。

為配合前述環境藝術建置計畫,乃辦理 「臺南市海安路環境藝術構想徵圖及成果發表系列活動」, 藉以遴選適切之獲勝作品落實於「海安街道美術館」, 為海安路新階段之「藝術大街」揭開序幕。

參加資格

1.凡對於海安街道美術館之環境藝術創作有興趣者,
不限任何資格、年紀,均可參加。
2.參選作品應具可執行性,參選者具實地創作能力者尤佳。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都市藝術工作室

三、活動辦法簡章與相關資料

有意參加者請至活動專屬網站( http://hasm.tumblr.com
下載徵件簡章、報名表、創作範圍位置圖及參考海安路相關計劃資料。

四、創作位置

海安路(民族路─府前路)公有地範圍內,人行道、中央軸道之公有地及通風塔、
突出平臺等公共設施物。(詳「海安路創作範圍位置圖」)

五、創作主題

創作主題不限,但需能契合海安路整體未來規劃之環境氛圍。

六、評選方式

1.將邀請國內藝術創作、藝術評論、應用藝術等之專家學者,
以及臺南市政府相關局室,組成評選委員會。並依據徵選標準整體考量,
統計所有評選委員之評分後,評選出得獎者。

2.評選標準:總體藝術主題及創意表現40%、與環境融合度40%、可行性20%。

3.參選者需依本徵件簡章之規定繳交相關文件,缺項者或逾時送件者皆不予評選。

4.評選結果將於102年12月26日(周四),公佈於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海安街道美術館」官方網站及臉書。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http://bud.tainan.gov.tw
「海安街道美術館」官方網站:
http://hasm.tumblr.com
「海安街道美術館」臉書:
https://zh-tw.facebook.com/hasm.tainan/wall
*投件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5. 投件作品經評選結果如無合適者,其獎項得從缺

七、獎勵方式

1. 第一名(金獎)一名,可獲獎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整與獎狀一張。
2. 第二名(銀獎)一名,可獲獎金新臺幣拾萬元整與獎狀一張。
3. 第三名(銅獎)一名,可獲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與獎狀一張。
4. 最佳創意獎五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與獎狀一張。
5. 佳作,至多十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與獎狀一張。
6. 入選,至多二十五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臺幣貳仟元與獎狀一張。

得獎作品如經臺南市市府決定於實地執行者,得獎者應依本活動評選委員對
作品安全性、可行性之建議進行修改,並得實地執行創作,費用另議。

以上獎金皆包含稅金。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申繳;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5,000元以上(含)者,得獎人須先行由承辦單位
代扣2%二代健保保費(繳健保局);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
者,除代扣前項二代健保保費外另代扣10%執行業務所得稅金(繳國稅局),
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
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體,則須繳納 20%之所得稅。

得獎者需於領獎日期(103年1月1日,周三19:00),持身分證至頒獎現場領獎,無故未到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八、收件時間與地點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12月20日(周五)中午12:00。
郵寄作品者請自行斟酌寄送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不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點:都市藝術工作室(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315號)

九、徵件文件需求

1.報名表(紙本)

2.設計說明書(紙本):一律採用 A4規格,若超過 A4 者,請摺疊成A4大小。
10頁為限,請裝訂成冊,並編輯目錄及頁碼,提送一式7份。需包含以下內容:

(1) 作品名稱。

(2)創作地點:需在臺南市政府提供之「海安路創作範圍位置圖」公有地範圍內標示。

(3)創作構想:需包含a. 環境配合說明。b. 設計說明。可參考「十、設計

要求」逐項說明(見下文)。

(4)作品圖說:以能清楚表達作品理念為原則,可包含平面設計圖、透視圖,
亦可選擇附上作品模型照片。

3.光碟片一份,內含上述設計說明書所有內容之電子檔(檔名需標示清楚)、
作品表現圖須為jpeg檔(圖片檔案需達2M以上)。

4.環境藝術構想徵圖得獎作品授權書(紙本)。

十、設計要求

1.作者需針對上述預定創作位置,「擇一」進行規劃設計,
且作品必須未於國內外發表。

2.設計主題及內容具地緣性、親和性、生活化、互動性為佳。

3.作品應配合現地環境整體評估創作,並以節能原則考量照明效果。

4.作品之材料以耐久、耐候材質為佳,並易於日後維護管理。

5.作品得以單件或多件為一組之方式規劃設計。

6.本案鼓勵但不限定為民眾參與式創作。

7.作品需考慮其可行性,並兼顧原設施物之功能,以不破壞原有牆面、
樑柱等結構為原則。

8.作品不得影響行人、車輛之公共安全。

十一、著作權事宜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二、其他

得獎作品之設計說明書及作品圖說等,將作為後續展覽及存檔用,不予退還。
前三名得獎者並應自行製作「海安路環境藝術徵圖成果發表展」之展覽成品,
展覽形式及格式應與承辦單位研討,確認符合整體展出基調,並於103/1/1
之前交予承辦單位。
未獲選之作品可於102/12/30~103/1/3(每日11:00-19:00,假日除外)
至都市藝術工作室辦理退件,逾期不受理。
3.本活動所有關於時間的陳述均以臺灣時間為準。

4.凡投件者,即視為已同意本徵件簡章之所有相關規定。

5.因應個資法,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此文件內容將善盡保護責任。

6.如發現投件者有不符本徵件簡章之規定或抄襲他人作品者,
將取消其參賽/獲獎資格,並追回其領取之獎金及獎狀。

7.得獎名單將於103年12月26日(周四)於上述活動官網、
海安街道美術館臉書公佈。並於103年1月1日(周三)19:00~21:00,
於臺南市中西區海安路二段(與和平街交叉口),
舉辦頒獎典禮暨十年回顧展開幕典禮。

8.徵圖成果將於103年1月4日(周六)起,於「海安路藝術介入」
十年回顧展暨徵圖成果展展出(地點同上)。

展期:

2014年1月4日(周六)~2月5日(周三/農曆大年初六)

展出時間:

每日12:00~20:00(2014/1/30~31除夕至大年初一休展)

詳細資訊請見: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http://bud.tainan.gov.tw

「海安街道美術館」官方網站: http://hasm.tumblr.com

「海安街道美術館」臉書: https://zh-tw.facebook.com/hasm.tainan/wall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都市藝術工作室UA Studio
電話:+ 886-6-229-4916 高小姐
E-mail:urbanart315@gmail.com
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urbanart.tainan
地址: 700 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3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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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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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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