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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2012/04/25,總獎130萬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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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2012/04/25,總獎130萬 2012-03-1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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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



活動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243173


【10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簡章
壹、主 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參、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肆、實施方式:
一、參賽資格
(一)「全國組」需具中華民國國籍;「新北市組」需具中華民國國籍外,戶籍亦需設於新北市。
(二)設籍新北市者,可跨組參賽,惟同1件作品不得重覆參賽。
(三) 每類限1件作品參賽.
二、送件方式:
(一)初審:繳交光碟或照片二擇一:(初審資料恕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檔留存)
1. 按各類別檢附相關資料。
2. 光碟:燒錄送件表Word檔及參賽作品圖檔(作品全貌、局部圖各1張,共2張),圖檔解析度300dpi,檔案大小約1MB,檔名為作品名稱。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類別、作品名稱。
照片:繳交完整作品照片8×10(英吋)全貌、局部圖各1張,照片背面右上角黏貼表4-3 。
3.初審依據照片或照片電子檔評審,務請清晰。
(二)複審:原件審查
1. 初審通過者,由本局通知作者,並於時間內繳交原件至新北市藝文中心(22042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B1電話:02-22534412分機8134)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2. 複合媒材類作者需於指定時間及空間自行完成佈展。
3. 作品以不破壞本館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本局保留展出空間範圍最後決定權。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油畫 1. 送件表
2. 光碟或照片(二擇一) 20至80號,裝裱完成尺寸不超過176×142 cm。
水彩 1. 送件表
2. 光碟或照片(二擇一) 對開以上,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176×142 cm。
版畫
1.送件表、原作作品(送件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2.(1)限單幅作品,須裝裱完成。繳交原作,通過者直接參加複審,未通過者由主辦單位通知作者領回作品。
(2)16開以上〈27×19 cm〉,最大為全開。
(3)請標明版數編號、畫題、製作年代與簽名,請填寫版種技法,並註明版種。
攝影 1.送件表
2.光碟或照片(二擇一) 裝框前作品長邊以24英吋(61公分)為單一規格,短邊不得小於12英吋(31公分)。
複合
媒材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局部圖各3張,共4張)。
或(1)繳交作品清晰照片8×10(英吋)1張(完整作品),另附3張不同角度拍攝或不同段落之影像。
(2)若作品含動態影像者,除繳交照片外,請加附3分鐘內精簡版及完整作品數位檔案光碟,格式為MPEG,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3)請於送件表註明材質和作品零件數量。
1、作品(含零件)合計長、寬、高各不得超過200公分,請作者配合本局於複審及展覽之佈、卸展時間,自行將作品組裝及拆除(場地為新北市藝文中心B1藝廊)。
2、須裝裱完成,此類作品展出空間須與本局協調,並不得妨礙展場動線,重量不得超過100公斤
3、須無安全顧慮,無妨礙其他作品展出(干擾損壞他人作品、氣味、噪音、破壞展場環境…等),如有上述情形,本局有權不予審查亦不負賠償責任。
三、評審方式: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之
四、獎勵:各類別分設獎項(獎金依法扣除所得稅)
(一) 第一名:1名,獎金10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二) 第二名:1名,獎金6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三) 第三名:1名,獎金4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四) 優選獎:3名,每名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幀、專輯5冊。
(五) 入選獎:若干名,獎狀乙幀、專輯2冊。
五、時程規劃:
工作項目 時程 備註
簡章公佈 101年3月 公佈於本局網站
初審收件 101年4月9日至4月25日 親送(上班時間)或郵寄(須於4/25前寄達,非郵戳為憑)
地點: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初審結果通知 101年5月中旬 公佈於本局網站並發函
複審收件 101年5月26日至6月3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220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B1)
評審結果通知 101年7月上旬 公告於本局網站並發函予得獎者
展覽時間 101年8月30日至9月16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頒獎典禮 101年9月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卸展及退件時間 101年9月20日至30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六、聯絡方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 林小姐
(一) 寄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林小姐收」,信封上註明「參加10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類」。
(二)電話:02-29603456分機4607
(三)E-mail:aa3028@ntpc.gov.tw
七、簡章報名表索取:
(一) 紙本索取:各縣市文化局、美術館及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系所辦公室。
(二) 網站下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八、附則:
(一)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99年4月以後作品,且尺寸、媒材需符合簡章規定,違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 本局有權決定典藏第一名得獎作品與否,典藏獎金將另行編列典藏費。
(三) 本局對於入選以上之作品,有展覽、攝影、文宣印刷輸出、電子及網際網路使用、出版等權利。
(四) 所有入選參展作品之保險,保險金額以每件新台幣拾萬元計,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者,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五)複審送、退件,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六)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七)通知退件時間後逾期一個月未領回者,作品由本局全權處理。
(八)凡參加本競賽者,視同接受本徵件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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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官網相關日期
報名截止: 12/04/25
得獎公佈: 12/07/10
獎品資訊
總獎金: 1300000
最高獎: 獎金100000元
獎項數量: 30
最高獎:
獎金100000元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發表:evilbuster
時間:12/03/13 17:41
登入之後開始拉票、追蹤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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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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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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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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