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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2011/04/25,總獎265萬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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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2011/04/25,總獎265萬 2011-01-30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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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徵件



活動網站:
http://www.culture.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214220

壹、主 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實施方式:
一、參賽資格
(一)「全國組」需具中華民國國籍;「新北市組」需具中華民國國籍外,戶籍亦需設於新北市。
(二)設籍新北市者,可跨組參賽,唯同1件作品不得重覆參賽。
(三) 每類限1件作品參賽。
二、送件方式:
(一)初審:
1. 按各類別檢附相關資料。
2. 光碟內容:送件表Word檔及參賽作品圖檔,圖檔解析度300dpi,檔案大小約1MB,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二)複審:原件審查
1. 初審通過者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並於時間內至指定展場自行完成佈展。
2. 作品以不破壞本館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本局保留展出空間範圍最後決定權。
三、評審方式: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評選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水墨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局部圖各1張,共2張)。
1.裱裝完成尺寸:
卷軸尺寸寬100 cm×長240 cm以內;
裝框尺寸寬100 cm×長175 cm以內。
2.須親自落款,並請附加包裝套。
書法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局部圖各1張,共2張)。
1.裱裝完成尺寸:
卷軸尺寸寬100 cm×長240 cm以內;
裝框尺寸寬100 cm×長175 cm以內。
2. 限對聯或中堂,畫心不得分割。
3. 請附加包裝套。
篆刻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圖1張)及作品五至十方鈐印原拓印文一張,酌加邊款,黏貼於34×69cm宣紙,無須裝裱。 1. 畫心70 cm×80 cm以內。
2. 卷軸或裝框均可,惟手捲、玻璃鏡框不予受理。
膠彩 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局部圖各1張,共2張)。 1. 尺寸:20號至80號,經裝框完成後不得超過176 × 142 cm
2. 畫框正面須裝壓克力,背面加置木板,惟玻璃鏡框不予受理。
雕塑 送件表、光碟(作品正、背、左、右角度圖各1張,共4張)。(1)作品長、寬、高皆限200 cm以內,重量以電梯載重量700公斤為限。
(2)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相片。

四、獎勵:各類別分設獎項(獎金依法扣除所得稅)
(一) 第一名:1名,獎金10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二) 第二名:1名,獎金6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三) 第三名:1名,獎金4萬元整、獎牌乙座、專輯5冊。
(四) 優選獎:3名,每名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幀、專輯5冊。
(五) 入選獎:若干名,獎狀乙幀、專輯2冊。

五、時程規畫:
工作項目 時程 備註
簡章公佈 100年1月 公佈於本局網站
初審收件 100年4月6日至4月25日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複審佈展 100年6月7日至6月9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評審結果通知 100年6月下旬 公告於本局網站並發函予得獎者
展覽時間 100年8月19日至9月11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頒獎典禮 100年8月下旬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卸展及退件時間 100年9月中旬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六、聯絡方式: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 林小姐
(一) 寄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林小姐收」,信封上註明「參加100年新北市美術展覽會○○類」。
(二)電話:02-29603456分機4609
(三)E-mail:aa3028@tpc.gov.tw

七、簡章報名表索取:
(一) 紙本索取:各縣市文化局、美術館及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系所辦公室。
(二) 網站下載: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http://www.culture.tpc.gov.tw

八、附則:
(一) 參賽作品須為2年內近作。
(二) 本局有權決定典藏第一名得獎作品與否,典藏獎金將另行編列典藏費。
(三) 本局對於入選以上之作品,有展覽、攝影、文宣印刷輸出、電子及網際網路使用、出版等權利。
(四) 所有入選參展作品之保險,最高理賠金額以每件新台幣伍萬元計,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五)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數位輸出加工合成、曾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性展覽獲優選獎以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局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及獎牌),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
(六) 凡參加本競賽者,視同接受本徵件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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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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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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