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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空間在蘭博,點子王大募集!,2010/09/30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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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空間在蘭博,點子王大募集!,2010/09/30 2010-08-2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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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空間在蘭博,點子王大募集!



活動網站:
http://photosharp.lym.gov.tw/xspace.html

一、 活動名稱
創意空間在蘭博,點子王大募集!

二、 活動目的
打開空間創意思考的最大尺度!
每個人都嚮往一個能激盪創意思考、無拘束氛圍的自由創意空間,創意空間或許可以成為一扇窗,讓渴望追求夢想,充滿實驗精神的民眾大口呼吸,吸收到最樸實原創的元素與養分。

打造具有創意想像的工作空間,讓民眾更能親近蘭博
公開募集蘭博既有空間之創意運用想像,並評選出10種具可行性、合理性、時間可配合的利用方式(入選作品館方將視視整體規劃,提供入選團隊免費利用空間之機會)

三、 活動說明
蘭陽博物館期許自己成為一個具有多元創意巧思的開放空間,是一個使人樂於分享與互動的空間。您想像中或期待中最能激發創意的空間,應該具備哪些元素?該建置成什麼模樣?歡迎有想法有創意的你,一同貢獻您的創意巧思。本活動徵求之圖文稿設計創意不拘,惟設計點子應可具體落實。

四、 空間條件
可改造空間為蘭陽博物館館內大廳,及戶外木棧平台,本館提供改造空間現狀圖,以供下載使用,也歡迎親至蘭陽博物館一探究竟。
>>下載現場空間照片與平面圖

五、 徵選對象
歡迎個人或團體,有創意、對空間設計有想法,想要在同時具備「宜蘭交通門戶」之交通便利性以及擁有「生態保育濕地」美景的蘭陽博物館,實現創意發想的您,組隊參加!

六、 收件時間
2010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七、 投稿方式
1. 請直接下載報名表 [ 報名表下載 ]
2. 接受親送、郵寄方式投稿,請於報名表上註名投稿人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在截止日前,連同將作品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43號10樓 「創意空間 企畫執行小組」收。洽詢方式:03-977-9700轉分機300。
3. 創意空間點子內容中須附上作品主題、設計想法說明(含文字與圖面)、預期效益等,圖面製作自由發揮,圖說部份將點子內容以A4紙3頁內說明並整理清楚即可,請連同報名表格一併裝訂後,繳交或郵寄到收件地點。作品文件一經參賽,恕不退件,每人或團隊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
4. 請詳加描述您心目中理想的創意空間使用方式、規劃格局、使用器材與設備等等。本活動採創意點子發表的方式進行競賽,請將點子想法轉換為圖畫與說明文字,於設計說明中具體表達空間改造的點子想法,繪製的圖畫與文字之說明應清晰易懂。

八、 徵選辦法
蘭陽博物館公開徵求蘭博既有空間之創意運用想像,將根據參賽者之創意構想,評選出10種具可行性、合理性,並且時間可配合的利用方式(本館同意在不破壞並可復原狀態的條件下,無償提供場地供創意者∕單位使用,使用單位或個人需自行負擔運用之成本支出)

九、 評選方式及獎項
邀請相關專業之評審進行審查,評分標準如下:
空間點子之創意與構思(40%)、構想概念圖(30%)、實現可行性(30%)
入選者可免費使用蘭博空間(館方可視整體規劃提供入選者免費利用蘭博空間之機會,並且獲得蘭博精美紀念品乙份

十、 評選結果公布
預定於2010年10月8日公布徵選結果,得獎者將以電話及e-mail發函通知,未入選作品將不另通知。

十一、 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下列各項規定事項:
1. 參賽作品保證確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擁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人格權。
2.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或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與未交付原始檔案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入選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未參與任何比賽,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獲得空間使用之權利,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 獲獎人保有著作權,惟本館基於博物館推廣之任務,保有該創意發想於本館空間所產生之影像使用權,得據以行使一切重製、公開發表、展示、發行及相關權利,均不另酬金。
5. 獲選之作品(在蘭博創作出之創意空間)允許收費行為,然收費金額及方式需經館方審核通過,方得以執行。
6. 獲選之作品,空間利用所衍生的經費需自行負擔,運用時間須與館方再做協調。
7. 凡參賽者入圍未得獎作品,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8. 參賽作品如無法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9.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10. 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本辦法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請參賽者隨時注意參賽者一經報名即視為同意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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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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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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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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