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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ICON創意設計大賽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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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ICON創意設計大賽 2016-05-0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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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馬祖新視界」 - ICON創意設計大賽

官網: #go_news2">http://ap.qoodo.net/2016mastu/mastudesign/#go_news2


【競賽規則】

鼓勵所有傑出的設計人,深入了解馬祖四鄉五島文化與風情,
以「馬祖新視界」為主題,做ICON創意設計大賽,用全新的視野讓大眾有機會看 到不同風貌的馬祖,
也透過設計大賽的機會讓更多人深度的認識馬祖各有特色的四 鄉五島。設計理念與圖騰故事,輔以300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參賽資格】

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且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以法人或團隊方式報名者,
報名時須 填寫一名代表人,以利發送通知、簽署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評選制度】

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過濾參賽作品。
《初審》 評 選分為兩部分,分別為網路票選及評審評分,網路票選占比(30%),評審評分占比 (70%),
將加總評選出「2016馬祖新視界」ICON創意設計前100名,初選入圍評選 結果,將於2016年7月公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與線上上傳檔案,個人/團體至多兩件作品,
圖片上傳尺寸:直式 724x1024像素,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1MB為限。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2. 於2016/06/30(四)18:00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原始檔Mail至 2016newmatsu@gmail.com,
並將參賽作品彩色輸出直式A3大小一式五份,連同 報名文件親送或郵寄至
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35號4樓 2016馬祖新視界 ICON創意設計大賽 評選小組收。

●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 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 賽)、
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 參賽作品原始檔提供規範:

01.存檔為CMYK 模式。

02.檔案格式可提供:AI檔(請轉存CS6版本)、EPS檔 或 PSD檔(圖片尺寸至少為: 直式1448x 2048像素,解析度300dpi,全彩JPG)

03. jpg檔為預覽圖片(圖片尺寸直式724x1024像素)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


【獎項說明】

●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牌乙個

●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個

●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個

●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份

● 入圍獎100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高達新台幣160,000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比賽規範】

1. 連江縣政府、德勳廣告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勳廣告)將於
【2016馬祖新視界 ICON創意設計大賽】(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 內,
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 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連江縣政府和德勳廣告請求查詢、複製、更正、 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
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 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
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 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 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 證明書」,並於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6.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 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 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
在2016/06/30(四)前隨參賽作品一同回寄至主辦 單位,以郵戳為憑。)

7.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
作品使用修改、 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 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並於 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
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連江縣政府之行銷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9.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

10.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

11.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 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評審團評分標準】

1. 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2.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共同以全面性的專 業觀點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3. 決選後,將以e-mail、電話方式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評審團初審評分標準】

● 入創意發想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 入美感設計 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20%

● 入主題契合 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美學概念 20%

● 入網路人氣 網路人氣票選 30%

【評審團決審評分標準】

● 策略創意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及可執行之策略發展 80% ●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20%


【比賽結果公告】

比賽結果將於7月底公告於本官方網站,並於8月底在台北進行頒獎典禮。(確定時間 及場地將另行電話通知)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與】

1. 評審結果為金、銀、銅獎之參賽者,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連江縣政府,
並承諾不對本府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府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 式。
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本府具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 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府具有局部修改與使用權利。

3.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 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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