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繪圖設計 工作閒聊 比賽活動 美術討論 標籤 圖片
回上頁
2016 稻浪飄米香,牽手護水橋 攝影比賽
2016 稻浪飄米香,牽手護水橋 攝影比賽


July(鎖骨) 2016/4/20 22:24

2016 年稻浪飄米香,牽手護水橋 攝影比賽

官網:

http://www.lyee.gov.tw/page1.php?Act=1005&k=1&id=1233

時間

即日起至105年5月16日(星期一)止。


辦理地點

限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二層坪水橋區域及四周。


參加對象

凡對攝影有興趣人士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鹿野鄉二層坪水橋設施及周邊景觀。


交件時間

105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以郵戳為憑)。


交件地點

臺東縣鹿野鄉鹿野村中華路二段139號

鹿野鄉公所(089)552136或上班期間親送,請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交件規格

(一)8*12照片乙件(二)數位檔光碟等兩項,缺1者均不予評審。

請將報名表黏貼照片後面。


評審時間

105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


評審地點:鹿野鄉立圖書館二樓。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攝影專業素養之專家三人評審。


得獎錄取名額

第一名
1名
獎金 20,000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
1名
獎金 15,000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
1名
獎金 10,000元、獎狀乙張

佳作
20名
獎金 1,000元、獎狀乙張

*得獎前三名不得重複。


得獎公佈時間

105年5月24日(星期二),於本所網頁: http://www.lyee.gov.tw/


訊息洽詢:
(一)同交件地點:洽詢電話(089)552136-14。
(二)信箱:peichun201601@gmail.com(主旨註明攝影比賽) 。
頒獎時間:預定6月上旬(另行通知) 。
頒獎及展示地點:另訂。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背面須黏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參賽。

2. 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以及應以本名投稿,且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格放、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合成、彩繪。

4. 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
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5. 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徵選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加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6. 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等物品。
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7. 郵遞時請包裝妥當,信封上請註明『105年 稻浪飄米香,牽手護水橋 攝影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因郵遞遺失或不可抗力導致損害,本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8. 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但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9. 得獎者另行通知領獎等相關事實。

10.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請勿再向主辦單位追討照片。

11.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均須依法繳納稅額。

12.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13. 參加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4. 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應由參賽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592 views)
[更多討論]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回上頁

"2016 稻浪飄米香,牽手護水橋 攝影比賽" 傳統頁面(電腦版)

首頁 繪圖設計 工作閒聊 比賽活動 美術討論 標籤 圖片
傳統桌面版 [ 登入/註冊 ]
© Vovo2000.com Mobile Version 小哈手機版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