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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繪畫比賽/寫生比賽:郵政壽險80週年(各縣市分別舉辦) 2015/04/18~6/28
Type(Type) 2015/4/18 21:12

兒童繪畫比賽/寫生比賽:郵政壽險80週年(各縣市分別舉辦) 2015/04/18~6/28




104年郵政壽險全國兒童創意寫生繪畫比賽簡章
一、目 的:提倡兒童美術教育,鼓勵兒童發揮創意,培養健全人格。

二、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三、比賽時間/四、比賽地點


臺北 104年5月16日 13:00-16:00 大湖公園 02-23114331-6830

板橋 104年5月9日 09:00-12:00 板橋石雕公園 02-22570132-410

臺中 104年5月24日 08:00-12:00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植物園(台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04-22215121-407

高雄 104年5月16日 09:00-12:00 橋頭糖廠(糖業博物館) 07-2616057

臺南 104年5月2日 09:00-12:00 臺南市立圖書館(總館)(台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 06-2226930

三重 104年6月28日 9:00-13:00 淡水郵局前廣場(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03號) 02-29882776-532

彰化 104年4月18日 09:00-12:00 芬園鄉就是愛荔枝樂園 04-7616690-404

新竹 104年4月11日 09:00-12:00 新竹市立動物園 03-5241294

桃園 104年4月25日 09:00-12:00 虎頭山兒童公園 03-3395572

基隆 104年4月18日 09:00-12:00 基隆市慶安宮 02-24210115

嘉義 104年4月11日 08:30-12:00 嘉義市中山公園 05-2860352

新營 104年5月23日 08:30-11:30 烏樹林鐵道休閒園區(台南市後壁區烏樹里184號) 06-6336875

屏東 104年5月16日 09:00-12:00 屏東千禧公園 08-7325789

南投 104年4月18日 13:30-16:30 中興新村親情公園 049-2205735

雲林 104年5月9日 09:00-12:00 虎尾糖廠同心公園 05-5322021-402

苗栗 104年5月10日 08:30-11:00 客家圓樓 037-336820

宜蘭 104年4月25日 08:00-11:30 宜蘭中山公園 03-9322187

花蓮 104年5月9日 08:30-12:00 吉安鄉知卡宣森林公園 03-8338698

臺東 104年5月9日 09:00-12:00 臺東森林公園 089-320460

澎湖 104年4月26日 08:30-11:30 觀音亭機動派出所旁 06-9269442


*每一參賽者限參加1件,即只能參加一個郵局舉辦之1個場次且不得
重複參加其他郵局之場次,若重複參加者,作品皆不予評選。
*因本活動舉辦日期、時間及地點可能異動,請隨時上網查詢。



五、參加對象:幼兒園及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依年級分為幼兒園組、低年級組、中年級組
及高年級組四組。
六、報名方式:一律於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前往比賽地點,領取比賽專
用紙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現場寫生,作品背
面填寫資料包括:繪畫主題、參賽者姓名、學校、年級、家長姓名、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七、作畫方式:各參賽作品一律採四開規格圖畫紙,以利評選。
八、收件時間:
(一)於比賽當天將參賽作品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交給○○郵局。
(二)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能當天繳交者,請於 104 年○月○日前
繳回,未於繳交期限內將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繳回○○郵局,
請恕無法參加本活動之評審作業,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九、評審:
(一)寫生參賽作品由○○郵局洽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二)評審結果預定○○○年○○月○○日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公布(www.post.gov.tw)
(點選「各地郵局」之郵局名稱→點選「最新消息」)。
十、獎勵:
(一)特優獎:4名(每組1名),各致贈3,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二)優選獎:○○名(每組○○名),各致贈2,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三)佳作獎:○○名(每組○○名),各致贈1,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四)入選獎:○○名(每組○○名),各致贈5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五)參加獎:寫生比賽當日凡送件並符合參賽作品規定者,當場贈送精美紀念品一份,送
完為止。
十一、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
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授權之第三人
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所有得獎作品擁有重製、編輯、散布、廣告宣傳、刊印、公
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得獎作品製作成
畫冊或展覽,畫冊內容包括:畫作、主題、講評、組別、參賽者姓名、學校;並同意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上開內容刊登於其他刊物、廣告文宣上。
(四)所有參賽作品歸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概不退還,並不得要求複製。
(五)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同意上述(一)至(四)款約定。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一參賽者限參加1件,即只能參加一個郵局舉辦之1個場次且不得重複參加其他郵局
之場次,並須於比賽地點現場寫生。
(二)違反上述(一)款規定、參加作品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三)得獎作品如發現上述(一)、(二)款或以類似內容一稿多投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人並應繳回相關獎勵,不得異議。
(四)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款。
(五)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為鼓勵兒童美術創作、陶冶身心及歡慶郵政壽險80週年,中華郵政自4月11日至6月28日,
於全臺20個郵局分別舉辦「郵政壽險80週年全國兒童創意寫生繪畫比賽」,並由各局聘請專家擔任評審、公布得獎名單及頒獎。

本活動分為幼兒組、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及國小高年級等4組,
各組分別錄取特優獎、優選獎、佳作獎及入選獎;凡送件並符合參賽作品規定者,即贈送「104年新年郵票」小全張1份。

中華郵政表示,為鼓勵兒童參與,並提升榮譽感,
將彙集各地郵局繪畫比賽各組特優獎之得獎作品製成畫冊,贈送特優獎得獎學童每人1冊,以資紀念。


詳情請洽各地郵局或中華郵政客服專線0800-700-365。

絡人及電話:壽險處 陳雅玲 02-23931261轉3589


Type(Type) 2015/4/18 22:08

新竹郵政壽險兒童寫生比賽(各縣市不一樣)



一、目 的:提倡兒童美術教育,鼓勵兒童發揮創意,培養健全人格。
二、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立動物園
協辦單位:新竹郵局
三、比賽時間:104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 8:30 ~ 12:00
四、比賽地點:新竹市立動物園
五、參加對象:幼稚園及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依年級分為幼稚園組、低年級組、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四組。
六、報名方式:一律於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直接前往比賽地點,領取比賽專用紙現場寫生。作品背面填寫資料包括:繪畫主題、參賽者姓名、學校、年級、家長姓名、聯絡地址、聯絡電話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七、作畫方式:各參賽作品一律採四開規格圖畫紙,以利評選。
八、收件時間:於比賽當天 12:30 前交至活動現場收件處。比賽當天將參賽作品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交給新竹郵局。
九、評審:
(一)寫生參賽作品由新竹郵局洽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二)評審結果預定104年5月30日前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公布(www.post.gov.tw)(點選瀏覽各地郵局網頁之郵局名稱→確定→點選最新消息)。
十、獎勵:
(一)特優獎:4名(每組1名),各致贈3,000元郵政等值商品或商品禮券及獎狀1紙。
(二)優選獎:8名(每組2名),各致贈2,000元郵政等值商品或商品禮券及獎狀1紙。
(三)佳作獎:12名(每組3名),各致贈1,000元郵政等值商品或商品禮券及獎狀1紙。
(四)入選獎:40名(每組10名),各致贈500元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五)參加獎:寫生比賽當日凡送件並符合參賽作品規定者,當場贈送精美紀念品一份,送完為止。
十一、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所有得獎作品擁有重製、編輯、散布、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得獎作品製作成畫冊或展覽,畫冊內容包括:畫作、主題、講評、組別、姓名;並同意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上開內容刊登於其他刊物、廣告文宣上。
(四)所有參賽作品歸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概不退還。
(五)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同意上述(一)至(四)款約定。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一參賽者參加1件,即只能參加一個郵局舉辦之1個場次且不得重覆參加其他郵局之場次。
(二)違反上述(一)款規定、參加作品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三)得獎作品如發現上述(一)、(二)款或以類似內容一稿多投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人並應繳回相關獎勵,不得異議。
(四)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款。
(五)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十三、聯絡電話:03-5241294 新竹郵局企劃行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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