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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楠企業社第一屆《彩繪我的家》美術創作比賽
songnan(songnan) 2014/2/13 12:22
活動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463496553869192.1073741845.1419173331634848&type=1

*隨文附上簡章報名表

松楠企業社第一屆《彩繪我的家》美術創作比賽
壹、活動起源:
教書時,請學生畫自己的家…
A學生:「我的家人是她,因為只有她聽得懂我說的話!」
B學生:「我沒有家人,他/她們不是我的家人!」
C學生:「我的家人有爸爸、媽媽…」

A學生說的她,是一隻蝴蝶,有學習障礙的A生被許多人放棄,於是孩子把心情都說給蝴蝶聽,她認為只有蝴蝶,願意當她的家人。B學生畫作一拖再拖,但又因先前答應畫這份功課,經了解後才知道,原來當時B生己經準備自殺。C學生的父母離婚,C生與親戚住在一起,平時不說想念爸媽,但在畫作上把這兩個人畫得很大,問孩子時依舊說不想念,還說:「如果說想念,那照顧我的親戚會傷心!」。

現在學生放學後大多進入補習或是課後班,減少與家人互動時間,家的概念在孩子心中日漸斑駁,請學生作畫時,常有孩子停在那,無從下筆,細心指導下,從學生的彩繪過程,看見對家的需求及想像,也從中聽見美麗又讓人流淚的故事,尤其是學習成就低落的孩子,繪畫成一展長才的機會。

貳、活動目的
一、給大朋友的話:
家是安身立命之所,為了學生、孩子們,我們付出許多,過去擔任教職時,常發現孩子眼中的世界,與我們有些出入,《彩繪我的家》活動主要是提升學生對於繪畫的興趣,為孩子找一個發聲發光的舞台,相信透過這樣的鼓勵,能讓我們更能親近孩子,從孩子的眼中,看見家的面貌。

松楠企業社本著取之於社會,回饋於社會的精神,期望盡一己之力,提升台灣美術繪畫風氣,因此參賽學校無需為我們的產品宣傳,參賽者不必繳交報名費,也不指定使用任何我們的產品,同時我們會捐部份所得給弱勢團體,單純的希望能拋磚引玉,讓孩子有一個發光發熱的舞台,塑造一個大家認同的美術活動,共同努力提升美術風氣,也期許《彩繪我的家》活動深耕校園,將來參賽對象加入國、高中生及大專生。

二、給小朋友的話:
這個美術比賽的目的,不是為了分出高低,主要是鼓勵你動手去彩繪自己的家,去說明自己為何這樣畫,把你想把達的,用說、寫、畫的方式呈現,它不以美術技巧為優先考量,所有進入決選的人,在決選完,將為你舉辦一場畫展,而比賽的獎金,可做為你的零用金,期待你參與《彩繪我的家》活動。

參、主辦單位︰
松楠企業社

肆、徵件題目:
本屆創作重點以「彩繪我的家」為表現主題,希望小朋友彩繪出日常生活中的生活體驗。在報名表上寫明100字以上,300字以下(包含標點符號)的作品概念簡述。

伍、參賽資格:
一、就讀全國公私立小學之學生。
二、民國101年以後(含民國101年)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參加其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每人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加松楠企業社舉辦的比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追回,並依據智慧財產權追究。

陸、送件方式(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
二、複審兼頒獎
(一)初審入圍者,公佈在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並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
(二)請入圍者,準備3分鐘作品發表,說明創作理念。
(三)入圍者未能參與作品發表,視同棄權。
註: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依據評審之美學觀點、教育經驗、客觀評比。主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柒、作品規格:
一、紙張大小:水彩紙或圖畫紙四開(54×39公分)為限。
二、使用媒彩:水彩、壓克力顏料、粉彩、色鉛筆、蠟筆。不包括電腦繪圖。
註:
(1)比賽畫紙由參賽者自備,紙質可自選。
(2)比賽作品上皆不得附加、黏貼,例如:印刷品、照片、現成物等非比賽項目之繪畫材料,違規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3)送審作品採郵寄或運輸送件,作品請勿折疊或表框並將其平鋪以兩張硬紙板固定,以防水材質包裝寄送,若未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4)作品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捌、展覽:
一、展覽展出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布展彈性。

玖、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備註
徵件簡章公布 103年2月12日~103年3月5日
初審收件 103年2月12日~103年3月5日,
共計22天 郵戳為憑
初審 103年3月6日~103年3月9日
初審公佈 103年3月10日16:00 入圍名單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公佈,並個別通知。
複審兼頒獎 103年3月15日 地點確定後,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公佈,並個別通知。
展覽 103年3月15日~103年3月20日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公佈。

拾、獎勵:
一、第一名:1名,奬金新台幣2,0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第二名:1名,奬金新台幣1,0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第三名:1名,奬金新台幣800元(含稅),A4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四、佳作:2名,奬金新台幣500元(含稅),A4感謝狀乙紙。
五、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感謝狀乙紙。
六、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

拾壹、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二、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不符參賽要件等原由,導致作品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詳情依據保險規章定立。

拾貳、退件:
一、作品若需退件者,請在寄送作品時,附上回郵件封,並寫明寄送收件人、地址、連絡電話。
二、作品一經入選概不退件。
三、退件時間將於活動結束後(103年3月24日~103年3月26日)辦理。
四、作品未入圍,且未附上回郵信封,若想拿回作品者,請先致電松楠企業社,於退件期間(103年3月24日~103年3月26日),到松楠企業社自行領回並辦理退件;逾103年3月26日仍未領取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拾參、其他事項:
一、作者對本展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二、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所有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且有任何相關著作權之糾紛,作者應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三、入選以上作品(含入選),其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錄製相關影音成果,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及販售。作者並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作者於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它公共使用。
五、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松楠企業社-彩繪夢想家FB網站。
七、若有欵慮之處,歡迎來電或mail詢問:
松楠企業社 張琬婷
電話:(02)2643-0589
Mail:songnan.songnan@msa.hinet.net;
住址:113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9-1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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