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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總統創新獎」徵選,2013/11/30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3/9/30 09:35

第一屆「總統創新獎」徵選



活動網站:
http://www.rocpia.tw/about2.html


參選資格
一、資格:

凡產、官、學、研界在產業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具有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之傑出貢獻,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與強化國際競爭力優勢,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符合下列規定者,皆具備參選資格:

(一) 團體組:

產: 依法設立之公民營企業或社(財)團法人等團體。
官: 政府機關(構)、單位。
(以中央三級機關/單位及縣市政府所屬一級單位為申請單位)
學: 我國大專院校。(以校或院級為申請單位)
研: 公民營及社(財)團法人研究機構。
(二) 個人組: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曾任或現任我國依法設立之公民營企業、政府機關(構)、單位、我國大專院校、或公民營及社(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致力科技研發、文創加值、服務創新及人才培育等整合創新具有卓越表現者。

一般個人組: 曾任或現任職產官學研界人士,具有卓越貢獻及長遠影響者,足為產官學研界之學習典範。
青年組: 現任職產官學研界人士,年齡為40歲以下(民國6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青年男女。
二、獲獎限制:

(一) 團體組:

已獲得總統創新獎之團體,不得連續兩屆獲獎。

(二) 個人組:

已獲得總統創新獎者之個人,同一類別內(一般個人組/青年組)不得重複獲獎。

獎項與獎額
一、團體組:二名為原則。

二、個人組:

(一) 一般個人組:二名為原則。
(二) 青年組:一名為原則。

參選項別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六)止。

參選方式
一、參選方式:

凡產、官、學、研界在產業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具有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之傑出貢獻,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與強化國際競爭力優勢,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符合下列規定者,皆具備參選資格:

(一)公開徵求: 符合參選資格者,得自由報名參選。
(二)推薦參選: 產、官、學、研及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者(須經被推薦者同意)。
(三)無論自行報名或受推薦參選,每團體與每人限報一項別。
二、參選資料:

(一) 請依照參選獎項與參選方式,填妥申請書(或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一式十份及光碟電子檔一份(限20MB以內PDF檔)。
(二) 「申請書」書面格式,請至「總統創新獎」網站下載或向工作小組索取。請於11月30日(六)前,郵寄申請書與光碟片至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郵戳為憑)

獎勵方式
一、 舉辦隆重頒獎儀式(記者會及頒獎典禮)。

二、 敦請 總統頒發獎金新臺幣200萬元、得獎證書及獎章。
三、 出版中英文「得獎專輯」,並透過電子、平面及網路媒體向社會大眾及國際市場推介廣宣。
四、 舉辦國家級「創新講座」,擴散得獎者成功經驗。

聯絡方式
一、 總統創新獎專屬網站:www.rocpia.tw

二、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
鄭忠義:02-2325-6800分機 880;cyjeng@mail.caita.org.tw
朱虹錦:02-2325-6800分機 881;hongchin@mail.caita.org.tw
謝青樺:02-2325-6800分機 891;chinghua@mail.caita.org.tw

三、 傳真:02-2325-6816
四、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三段149號11樓。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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