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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101年寫生比賽,2012/10/31,限居住當地學生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2/9/16 23:14

財團法人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101年寫生比賽



活動網站:

http://www.jwt.url.tw/game507.htm


特殊限制: 就讀或居住嘉義縣市內公私立五專、高、國中、小學學生
一、依據:
本會101年度董事會會議通過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
1、為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並獎勵美術創作,提昇文化藝術風氣為目的。
2、增進學童繪畫知能,促進五育均衡發展。

辦理單位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
承辦單位:嘉義縣救國團太保市團委會
協辦單位:政文堂筆墨莊

四、組別與參加對象:
以就讀或居住嘉義縣市內公私立五專、高、國中、小學學生為限
1.高中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2.國中組:1.美術班:公私立國民中學美術班暨相關科系學生。
     2.普通班: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4.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比賽內容:
寫生比賽(分二組1.風景寫生2.靜物寫生,限參加一項)。

六、送件時間:
101年 10 月 01 日~101年 10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七、送件地點:
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148-1號)
政文堂筆墨莊(600 嘉義市體育路37-2號)

八、評分標準:
構圖40%、色彩30%、創意30%。

九、錄取名額:
1.依報名人數多寡,每組每項各錄取特優獎一名、優等獎一至三名、甲等獎三至十名、佳作獎十至二十名、入選獎若干名,各頒給獎狀以資鼓勵;未達標準者從缺。
2.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等並頒發禮券(特優1000元、優等500元、甲等300元。)

十、評審人員:
聘請美術專家3人評審之。

十一、送件手續:
於 10 月 31 日以前將作品送交太保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或嘉義市政文堂筆墨莊。

十二、附 則:
(一) 十一月間評審(11月30日前成績公佈於本會及政文堂筆墨莊網站),十二月於志工聯誼會領獎(日期另行通知)。
(二)比賽用紙請用4開水彩紙。
(三)所有比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參賽者,作品版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四)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以利審查。
(五)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寫生比賽及組別』

十三、本辦法
簽請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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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討論]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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