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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臺北設計獎,2012/07/03,總獎300萬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2/4/15 22:37

2012臺北設計獎




活動網站:
www.taipeidaward.org.tw

一、活動目的
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年度主題進行設計,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發掘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設計,將臺北設計獎推向國際,與世界接軌,成為產業及設計師重要的交流平台。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

三、競賽主題
彼此 You I
一座充滿感染力及適應力的城市,揉合新舊文化,百納全球觀點,讓設計發生在人群之間,由小地方慢慢擴大,懷著感恩的心,展開友善的雙臂,給對方一個真心地擁抱,串聯成一個群體,原來我們並不疏遠,因為設計,拉近了你我的距離,因為設計,走進彼此的生命裡。

四、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團體報名以5名為限),以競賽主題為核心,進行相關設計,參賽件數不限。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

五、參賽類別
(一)工業設計類
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如消費性電子通訊產品、電腦及週邊設備、辦公室用品、照明設備、家居用品、家具、運動用品、衛浴設備、工業用品、醫療設備、交通工具、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二)視覺傳達設計類
以視覺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之平面設計,如年鑑類、宣傳小冊/目錄/傳單、封面/封套(書、雜誌或唱片等)、美術編輯(書或雜誌)、背景圖案、大型海報、壁畫、邀請函/賀卡/通知函、信頭/識別證、LOGO、海報等,不含數位、媒體、動畫、網頁等設計。
(三)公共空間設計類
供公眾使用之空間設計,如公園、學校、車站、停車場、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廣場、公廁等。

六、參賽時程
活動時程 日期/時間 說明
報名開始 4月3日(二)
報名截止 7月3日(二)臺北時間23:59(GMT+08:00)
入圍名單公布 7月下旬
入圍者作品送件截止 9月21日(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截止收件 寄送或親送作品至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
*本競賽以寄達時間為準
*親送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決選評選 9月26日(三) 工業設計類
9月27日(四) 視覺傳達設計類
9月28日(五) 公共空間設計類 地點訂於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前往參加決選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頒獎典禮 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在網路上同步公布,辦理地點另行通知。
*上述時間地點會依照主辦單位實際情況有所調整,請以網路公布為主。

七、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八、參賽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www.taipeidaward.org.tw)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2. 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裱板檔案(工業設計類及視覺傳達設計類以2張為限、公共空間設計類以4張為限)。
3. 參賽者上傳裱板檔案,並於線上填寫問卷後,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jpg檔案格式,尺寸小於800*600/1.5MB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初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e化平台進行收件及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詳細規定如下:
1. 工業設計類
(1) 繳交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不得小於60*60*60(cm3)之總體積範圍。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2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3) 繳交產品企劃書:產品企劃書包含A4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5頁為限,總份數5份,可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資訊。
2. 視覺傳達設計類
(1) 繳交A1海報規格84.1*59.4(cm2),以2張為限。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2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
3. 公共空間設計類
(1) 繳交以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製作長寬高限制在40*40*40(cm3)-100*100*100(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2) 繳交A1海報84.1*59.4(cm2),以4張為限。
(3)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簡報說明(檔案格式為ppt或pdf檔)、作品照片(4張為限)、設計者照片(1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註1:作品資料光碟中文字說明及產品企劃書請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
註2:作品資料光碟中作品照片、設計者照片格式一律為jpg檔案格式,解析度為300dpi。
註3:作品資料光碟中作品模型規格目的為日後保險之用。
註4: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請自行提供可容納作品的紙箱或海報筒等並包裝完善。
註5:入圍者作品請於9/21(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即可。
註6:親送作品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註7:入圍者作品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

九、評選作業
(一)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2階段。
1.初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評選,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由三項競賽類別中各選出20件作品晉級決選。
2.決選
(1) 工業設計類以模型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2) 簡報時間:10分鐘(含器材設定2分鐘,3分鐘簡報,5分鐘統問統答)。
(3) 簡報地點(暫定):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西201會議室 (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4) 簡報形式:進入決選者以口頭或製作簡報進行作品說明。
(5) 注意事項:
i. 不克出席簡報者,可提供3分鐘以內之MPG檔案,並可輔以書面資料,評審將以此作為評分依據,入圍者需提前在9/21(五)臺北時間17:00(GMT+08:00)前將檔案以親送或郵寄至松山文創園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收。
ii. 親送檔案者請由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二)評審標準
1. 工業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創意 4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設計完整性 4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20%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1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決選實體作品審 創意 3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設計完整性 3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20%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1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模型精緻度 10% 模型製作精緻度
簡報表現 10%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2. 視覺傳達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創意 4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美感 30%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
設計完整性 3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決選實體作品審 創意 3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美感 30% 設計的美感與構圖、技巧
設計完整性 3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簡報表現 10%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3. 公共空間設計類
初選線上審 評分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創意 4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設計完整性 4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技術可行性 20% 技術應用成熟度
決選實體作品審 創意 30%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說明
設計完整性 30% 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技術可行性 20% 技術應用成熟度
模型精緻度 10% 模型製作精緻度
簡報表現 10% 充分表現作品設計概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
註:不克出席簡報者,評分項目中的「簡報表現」將以影片檔案取代。

十、獎項
(一) 工業設計類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狀 獎盃
(1)金獎 1名 5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2)銀獎 1名 3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3)銅獎 1名 15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4)優選 3名 各5萬(含稅) 獎狀1紙
(5)佳作 14名 獎狀1紙及模型補助費8,000元

(二) 視覺傳達設計類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狀 獎盃
(1)金獎 1名 35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2)銀獎 1名 2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3)銅獎 1名 1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4)優選 3名 各5萬(含稅) 獎狀1紙
(5)佳作 14名 獎狀1紙

(三) 公共空間設計類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狀 獎盃
(1)金獎 1名 5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2)銀獎 1名 30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3)銅獎 1名 15萬(含稅) 獎狀1紙 獎盃1座
(4)優選 3名 各5萬(含稅) 獎狀1紙
(5)佳作 14名 獎狀1紙及模型補助費8,000元
註:前述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獲佳作者,每組提供模型補助費新台幣8,000元整。

十一、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
3.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 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作品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5. 本中心提供智慧財產權輔導,輔導辦法及機制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6. 寄件作品為參賽作品,請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二)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者請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費用。
2. 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3. 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作品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4.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10%之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20%之所得稅)。
5. 寄件作品均不退件,作品所有權均歸屬於臺北市政府。
(三) 資格取消
1. 報名繳交裱板檔案經人檢舉或告發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將會取消入圍資格。
2.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報名前已獲其他競賽評比獎項,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3.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4.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十二、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2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蕭宇伶小姐
電話:02-2745-8199分機573
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
傳真:02-2745-8306
地址:臺北市110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松山文化創意園區地圖位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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