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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積木.模型比賽,2011/07/15,總獎16萬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5/29 18:28

古蹟積木.模型比賽



活動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21647

壹、


活動名稱
:「Let’s構」淡水古蹟積木˙模型比賽
貳、


計畫目標

以淡水紅毛城、小白宮、滬尾砲台等淡水古蹟為主題,辦理模型徵件活動。該活動透過模型的製作,激發與強化民眾對古蹟空間的認知與感受力。除促進民眾參與及本館行銷效益外,後續可挑選投稿作品難度與美感適宜開發者,委由廠商開發成積木配件包商品。一方面可擴充本館文化創意商品類型,二方面可以鼓勵設計與參與精神。
叁、


計畫內容及項目

一、舉辦淡水古蹟模型比賽活動,在行銷與推廣同時,盡博物館推廣教育之責;
二、辦理古蹟積木造型徵件活動,以獎金鼓勵參加,希望參賽者針對本館古蹟精心設計古蹟造型,在簡化及小尺度範圍裡兼顧古蹟之美與精神。
肆、辦理活動內容:
一、古蹟積木造型比賽:
(一)徵件時間:2011年5月10日起至7月15日止。(郵戳為憑)
(二)活動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不限年齡不分組,惟須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
(三)活動組別:分為1.紅毛城 2. 小白宮 3. 滬尾砲台共三組。
(四)參加辦法:
1. 限定使用積木數不得高於130枚,作品尺寸不得大於15*15*15(cm)。
2. 參加者需於7月15日前將作品相片及參賽資料製作成報名卡格式(A3格式,詳附件1)及照片電子檔光碟,郵寄至「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2之2號,淡水古蹟博物館 賴小姐」收。參加者請自行做好作品保護,以免照片於郵寄過程受損。
3. 相片(JPG或GIF, 每張請少於3 MB)拍攝方位包括:正面x1、背面x1、上面x1、左側x1 及 右側x1,值得推薦的角度x1 和必須附有一張參賽者與作品的合照 (請於淨色背景進行拍攝,相片總數不多於10張,報名卡上相片以彩色列印或沖洗出照片張貼皆可,請自行斟酌。)
4. 參賽作品照片寄出後,作品原件請自行保管,至通知獲獎時,依通知繳件將作品實品親送或包裝郵寄至本館,不能提供組裝完成實品者取消獲獎資格。
5. 本活動作品相片及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保存備份。
(五)獎金:三組之第一、二、三名,獎金分別為新臺幣1萬元、7仟元、5仟元,並各獲獎狀一紙。
(六)評選:
1. 本活動「古蹟積木造型比賽」評選標準:50%開發成為本館造型積木文創商品適宜度,30%美感,15%創意,5%難易度。
2. 由專業評審團透過參加者提供的10張作品照片和作品說明進行評審,因此提供清晰仔細的照片和詳細說明可增加勝出的機會。
3. 本活動「古蹟積木造型比賽」每人不限投稿一件,同一組限得獎一次,不同組別可重複得獎。如參選作品未達本案活動目標及評選標準,主辦單位有權決議各獎項從缺。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徵選之所有作品概不退還,請作者自行備份留存。
2. 評審由本館延聘積木專業及文創產業相關專業人士組成,本館保留作品不符合本館評選標準獎項從缺權利。
3. 投稿者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4. 獲選者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所有。本館得以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使用、改作及公開登載等權利,亦不另行通知、給酬。
5.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內容、活動辦法、評選及獎勵方式的修改權利。
6. 活動聯絡人:淡水古蹟博物館賴小姐(02)26295390#19

二、


古蹟模型徵件比賽

(一)


徵件時間
:2011年5月10日起至7月15日止。(郵戳為憑)
(二)


競賽內容

1. 競賽主題:本活動希望民眾親身體驗古蹟,深入了解並感受古蹟空間的獨特性,再轉化個人經驗成為作品。本競賽以淡水地區著名古蹟為對象,由參賽者設計與製作能展現古蹟建築之美的模型。古蹟內空間使用可以重現現況,模擬歷史,或自行設計用途,設計者需模擬空間使用者之感受,並將之納入設計思考過程中。藉由各種空間元素與材料、顏色、質感…等,形塑使用者、觀賞者古蹟空間體驗之旅。
2. 競賽作品形式:本次競賽作品以模型方式呈現,另需檢附報名表、設計說明1~2頁(A4格式,詳附件2、3)。
3. 基地尺度:
(1). 本次競賽基地之平面尺寸設定為 2m × 1.5m。
(2). 請參賽者於基地內依體驗空間入口安排空間體驗動線至體驗空間出口,該體驗動線可為平面式動線,亦可為立體式動線。
4. 模型製作比例:本次競賽模型之製作比例為1∕20,並需製作人物之模型8個,安置於重點空間處以協助觀賞者瞭解空間與人之互動關係。
5. 模型製作材料費用補助:本次競賽酌予補助參賽團隊材料費,補助名額上限以投稿件數25%計算(遇小數點時四捨五入),並扣除獲獎及佳作5名,若符合條件者超過10名則依成績順序以10名為限,採實報實銷方式,最高補助金額二千元。補助採申請制,欲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應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填寫「模型製作材料費用補助申請表」(A4格式,詳附件5),並以夾鏈袋備齊發票單據申請,公佈成績後凡成績符合資格者由本館通知補助。成績未達補助標準者,申請用之發票單據可親至本館領取,原袋領回,恕不寄還,未領回者將統一捐贈至創世基金會。本館統一編號為08736362,申請補助發票請自行加蓋發票章或繕打統一編號,格式不合規定者恕不受理申請。
(三)


參加辦法

1. 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不限年齡不分組,可個人或團體報名,惟須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每人/團隊以一件作品為限。
2. 競賽作品以模型方式呈現,另需檢附設計說明。
3. 參加者需於7月15日前將作品及參賽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2-2號,淡水古蹟博物館 賴小姐 收」。請自行做好作品保護,以免於郵寄過程受損。
4. 送件資料:
(1). 符合規定比例尺度暨相關格式之競賽模型作品。
(2). 報名表1頁、設計說明表1~2頁,A4格式,詳附件2、3。
(3). 著作權權利轉移同意書詳附件4,參賽團隊之全體隊組員均需親自簽名。
(4). 未符合上述繳交文件及格式者,視同棄權。
(5). 需申請材料費補助之團隊,請同時繳交材料費申請表(附件5)及收據(以夾鏈袋包裝繳交)。
(四)


獎金
:本比賽選出第一、二、三名及佳作,獲獎者獎金分別為新臺幣7萬元、4萬元、3萬元,佳作2名獎金各1萬2仟元,並各獲獎狀一紙。(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獲獎者為團體時由代表人代表領取稅後獎金,其團體內獎金與稅金分配與本館無涉。)
(五)


評選

1. 本活動「古蹟模型徵件比賽」評選標準:40%展現古蹟空間之特殊價值與美感,30%古蹟空間使用設計,20%創意,10%模型製作。
2. 評審由本館延聘古蹟專業及相關專業人士組成。
3. 如參選作品未達本案活動目標及評選標準,主辦單位有權決議各獎項從缺。
4. 投稿者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六)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徵選之所有作品與相關文件概不退還,請作者自行備份留存。
2. 參加者需詳實填寫基本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者,視同放棄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無須負任何責任。
3. 獲選者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所有。本館得以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使用、改作及公開登載等權利,亦不另行通知、給酬。
4.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內容、活動辦法、評選及獎勵方式的修改權利。
5. 活動聯絡人:淡水古蹟博物館賴小姐(02)262953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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