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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CDIT創意設計競賽,2011/07/15,總獎3萬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1/5/22 01:06

第一屆 CDIT創意設計競賽



活動網站:

http://www.ppmof.gov.tw/news/news_detail.asp?ToPage=1&sid=1432

一、主辦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二、活動目的:

近年來我國不斷推廣文化創意的概念,為能結合本廠印刷產業與文化創意的議題,特以舉辦此競賽以徵求更具創意之設計作品。

三、競賽類別

(一) 記事本類(日記本、畢業紀念本、特殊主題手札等等)
(二) 月曆、桌曆類

四、參加對象:

凡對設計有興趣,以紙為主要設計材質,不分男女老幼,年滿18歲以上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每人每項限參與一件作品。

五、設計主題說明:

看膩了一成不變的設計嗎?老是找不到突顯個人風格的手扎嗎?每次到文具店裡選購,盡是老掉牙的商品,只好閉著眼睛隨意選。您!要的是什麼?等您來創造!
(一) 新穎性:創新型式、頁面、文字等不同呈現方式。
(二) 趣味性:任何好玩的、有趣的、讓人為之驚豔的想法。
(三) 便利性:
1. 便利的使用性:好看好寫好利用、不大不小好攜帶。
2. 提供便利資訊:提供大家每天都想看的資訊,少了它很不方便。
(四) 素材:
1. 主要素材:紙。
2. 附加素材:除不環保、貴重及稀有材料外皆可使用。
以上內容僅供創意發想,期待您的創意作品。

六、徵選程序:

(一) 報名及繳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00年7月15日止,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二) 參賽繳交資料:
報名表、作品標示表、同意書、設計實體樣本 (每件作品一份報名表、 作品標示表及同意書)。
(三) 繳件方式:
可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
(四) 繳件地點:
財政部印刷廠(41267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第一屆CDIT創意設計競賽徵選小組」收。

七、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同遴選之。
(一) 創意型式表現30% (作品創意與新穎性)
(二) 產品實用性30% (便利性)
(三) 吸引力20% (趣味性與美感)
(四) 商業性20% (產品商品化及可執行性)

八、獎勵辦法:
本競賽每組取前三名及佳作6名,二組共計18名。
第一名:30,000元
第二名:20,000元
第三名:10,000元
佳作6名:各1,000元

九、評選結果
將於七月底前於本廠網頁公布,活動詳情亦可上財政部印刷廠網站www.ppmof.gov.tw即時新聞查詢。

十、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每件作品需繳交報名表、作品標示表、同意書、設計樣稿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妥善包裹,始能參加評選,作
品以不摺疊為原則。
(二)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
繳獎金及獎品,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三)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
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 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四) 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 著作權相關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
租、散布、發行、商品開發販售及 其他著作財產權之權力,除發給獎金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 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
3. 得獎者應放棄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移轉同意書。
4.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參賽者有未符本競賽簡章之行為者,由主辦單位取消參賽資格。
6.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財政部印刷廠網站或電洽04-2495-3126 #261創意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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