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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厲害~第三屆桃城石猴雕刻徵件比賽,2010/05/01,最高獎金7萬(有資格限制)
piauling(滄瀳飄零) 2010/3/14 16:31

猴厲害~第三屆桃城石猴雕刻徵件比賽



活動網站: http://www.cabcy.gov.tw/culeft-list-09329.asp?ano=695

一、活動宗旨:
傳承桃城石猴藝術,鼓勵猴雕創作,培植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內容:
石雕

五、參賽資格:
(一)全國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在地組:
1.設籍於嘉義縣、市半年以上者。
2.工作處所於嘉義縣、市半年以上者(需提出在職證明)。
3.曾參加嘉義市舉辦石猴研習成員或戶外創作展者。
(三)參賽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3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抄襲他人之作品經查證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違反本簡章之規定者。

六、每人僅限一組一件作品參賽。

七、作品規格及交件要項:
(一)長×寬×高各不得超過50公分,作品重量不得超岀40公斤。
(二)作品繳交不得附加各式框座。

八、獎金及獎勵:
(一)全國組及在地組獎項名額及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7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作品由文化局典藏。
第二名獎金3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10,000元整及獎狀乙幀。
優 選獎金5,000元整即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幀。
入選若干名,獎狀乙幀。

(二)參賽作品水準未臻評審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三)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四)入選以上作品需配合本局所安排之各項巡迴展出活動。

九、參賽作品送件表,請向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逕上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abcy.gov.tw/ 下載。

十、收件時間與地點:
(一)請填妥「報名表」,於民國99年5月1日(週六)至5月2日(週日),於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親送至嘉義市忠孝路275-1號,市立博物館側門一樓交趾陶工坊「收件處」。
(二)報名表、收件/退件證明聯(表二)須以正楷自行填寫清楚,作品黏貼聯(表三)請以透明膠帶黏貼於作品底座。

十一、評審方式:
由文化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

十二、退件
(一)未入選退件
1.另函並以電話通知。
2.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二)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於本局辦理展覽完畢後另函通知。
(三)憑送件收據於指定退件期間內辦理退件,逾期未領回者,本局不負保管之責。

十三、展出時間與地點:
(一) 市立博物館特展:99年6月2日(三)至8月29日(日)。
地點:嘉義市立博物館二樓石猴特展區,上午9時分至下午5時。

(二) 石猴徵件比賽得獎作品校園巡迴展:99年9月─12月。

十四、頒獎日期及地點:另函通知

十五、本局對於入選以上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等權利。

十六、本局對徵件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情事而遭致損壞者,本局不負賠償之責。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同承諾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另行修正補充之。

十九、活動洽詢電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陳小姐,電話:05─2788225轉802;活動網址 http://www.cabc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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