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罪的人才能投出第一顆石頭,這樣連我都想一直犯罪了
還是得抱一個小嬰兒教他罵人(罪過罪過.....)
以上是我的胡言亂語,請不要理我(←被打)
輿論存在自有它的功用
但並不像法律一樣絕對的賞與罰
不外乎就「情•理•法」的前兩項
你可以無情,也可以不講道理,但就是不能犯法
輿論至少有指標的作用,用來討論事情的妥當性
就看你臉皮夠不夠厚,受的住眾人的討伐就盡管無情無理吧!(啥?)
但人脈存摺會折損就是了
離題了.....
至少我沒仿圖卻稱自創,那我可以說吧?
不過並不打算指責啥啦
雖然該篇文章將法律都搬出來了
不過廢棄物14號沒有營利行為,是無法可管的呢=v="
除非他不小心把人畫醜了,圖中的美人想告毀謗還有點道理(有可能嗎?)
既然14號先生都說是「練習」,要「練習」就讓他練個夠吧
人家好不容易能在網路上賺幾句「好利害」、「好強」
反正再怎麼講也聽不進去
業界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生存者必有他的實力
讓它打鎗幾次或許就會清醒了
影宿何不將時間用在對自己有益的事?
(2008-04-18 21:37)